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学一体化精品课程建设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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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学一体化精品课程建设中标结果



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工学一体化精品课程建设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SCG*DZ

二、项目名称: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工学一体化精品课程建设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 (略) (略) 滨江区长河 (略) 1040号3层*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工学一体化精品课程建设采购项目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工学一体化精品课程建设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边宁怡,陈启铭(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浦海凯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 (略) 58.059.057.058.030.088.0
1浙江 (略) 43.044.040.042.3329.9672.29
1 (略) 37.038.035.036.6729.9466.61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21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有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宁永圣 (略)

地 址: (略) 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褚丹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王若天

质疑联系方式:057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略) 336号

传 真: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

附件信息:



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工学一体化精品课程建设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SCG*DZ

二、项目名称: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工学一体化精品课程建设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 (略) (略) 滨江区长河 (略) 1040号3层*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工学一体化精品课程建设采购项目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工学一体化精品课程建设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边宁怡,陈启铭(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浦海凯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 (略) 58.059.057.058.030.088.0
1浙江 (略) 43.044.040.042.3329.9672.29
1 (略) 37.038.035.036.6729.9466.61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21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有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宁永圣 (略)

地 址: (略) 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褚丹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王若天

质疑联系方式:057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略) 336号

传 真: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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