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戒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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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戒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1
采购人(全称): (略) 强制隔离戒毒所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强戒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强戒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采购 其他服务肉类;水产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类;米面粮油类;豆制品类干货类;调味品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强戒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采购

其他服务

肉类;水产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类;米面粮油类;豆制品类干货类;调味品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

年度预算*元/年,总预算*元/三年

合计金额小写:*元/年,总预算*元/三年

合计金额大写:**万元整/年,总预算*佰**万元整/三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7-26 —— 2025-07-25

3.2 履行地点:按合同约定执行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一、项目名称:戒毒人员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合同。一、金额年度预算为*元/年,总预算*元/三年,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二、履行合同的日期自签订之日起*年,合同一年一签。四、物资质量标准1、*方提供所有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要求以及*方在投标文件中向*方的承诺条件。2、*方提供的所有货品必须保证其生产或进货渠道合法,供货源相对固定单一,禁止将分散收集的物资提供给*方。3、*方提供的所有物资必须具有QS认证标志、权威农残留检验合格证及相关检疫证明,对食品安全负责。五、供货方式约定1 、*方每月按需下达采购计划,并于送货之日前一天以上(含前一天)通知*方,*方按*方采购部门指定的时间内送货(特殊情况,*方能在2小时内满足*方送货需求)。2、*方自备运输车辆按*方物资采购计划的品种、数量将物资运输至*方食堂,经过磅验收后搬至*方 食堂仓库,*方承担运输搬运费用与风险。物资的品种、数量以双方实际签收数目为准。六、日常定价机制1、*方配送*方的物资均为货 物去除包装后运送到*方指定仓库的税后价格。税后价格组成分几类:(1)农副产品类:按市场询价的价格上浮8%;(2)粮油类:按市场 询价上浮8%+9%的税票;(3)其他类:按市场询价上浮8%+13%的税票。2、日常定 (略) 场行情原则,供应商应每10天提供一次“长沙马王 (略) ”或“ (略) 红星 (略) 场”发布的对应的供货产品的价格表,*方有权随时对所采购 物资的质量 (略) 场询征。 (略) 站上无对应的供货产品报价, (略) 步步高、 (略) 对应的供货产品的团购平均价格为食 材单价。结算时食材单价以供货单日发布的价格为准, (略) 步步高、家润多无同类同品牌产品,以京东自营上的最低价作为参考。七、供货保证条款1、*方必须严格按照*方物资订货计划单规定的品种、数量、时间供货,如延迟交货或不按质量标准,均视为违约(除不可 抗力的因素外)。2、*方应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供货,*方如发现货物不符合要求和出现质量问题,*方应负责免费包退、包换,并承担所有发生的全部费用。3、*方应及时制定订货计划,按要求通知*方,并配合*方搞好货物验收工作,及时出具验收单据。八、违约责任1 、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算违约。2、*方供给*方的物资,如因包装破损、临界期、过期,不能提供物资每批次的有效检疫合格证以及是三无产品的情况下,*方有权拒绝收货。3、*方在物资配送过程中,*方应提供必要便利,若*方无正当理由影响送货,*方要承担相应责任。4、*、*双方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若有霉变变质、货不对板,以次充好,达不到合同约定及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物资质量标准等违约行为,则由*方赔偿由此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若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 方保管不善除外),由*方承担损失。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500元——1000元作为违约 金:因*方物资质量问题导致*方人员发生中毒或致伤、致死等事故的,同时还应对此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两次以上延迟供货的; 两次以上物资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两次以上价格偏离询价结果10%以上的;*方自检发现两次以上农残物超标的。九、履约保证及付款结算1 、合同签订后,*方向*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万元整(?*)。2、**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在*方向*方支付合同价款前,*方应 (略) 开具的税控机打印的税务专用销售发票(不得提供外单位或税务机构代开发票),金额与*方支付金额相等,否则*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3、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自解除或终止之日起1 5个工作日内,*方一次付清*方全部货款及履约保证金。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或终止等任何事项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解决纠纷。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 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 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 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方执*份,*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7月26日,合同订立地点: (略) 长沙县泉塘街 (略) 9号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方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2 收款账户: (略) (略) 星沙支行( (略) (略) :*)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方所提供所有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要求以及*方在投标文件中向*方的承诺条件。

2、*方提供的所有货品必须保证其生产或进货渠道合法,供货源相对固定单一,禁止将分散收集的物资提供给*方。

3、*方提供的所有物资必须具有QS认证标志、权威农残留检验合格证及相关检疫证明,能对食品安全负责。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品种、等级、质量方面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有其他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1)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定点的肉宰机构,同时保证每批次有检疫合格证,确保每日新鲜。(2)禽类确保每日新鲜,同时保证每批次有检疫合格证。(3)蔬菜类及水果类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腐烂、黄叶、偏老等现象,农残检测合格。(4)水鲜产品必须鲜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5)干货、调味品等(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保证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2、食品生产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及相关规定。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人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采购人有权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若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协议履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并更换中标供应商。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损失,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产品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指令进行供货,由供应商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车,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供应商。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应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货物品种、数量、规格以采购人、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为准。5、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品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或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供应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协议,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供应商赔偿。6、供应商应确保采购人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若供应商不能按时送货,采购人有权选择具有应急保供能力的供应商实行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协议期内供应商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送货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7、疫情期间,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疫情防控要求提供供货服务,供应商人员及相关货物进入采购人区域须持有效核酸检测报告。供应商人员、车辆(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固定)等进入采购人监管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协议;供应商如需更换供货运送车辆,须征得采购人同意。8、本项目配送人员不低于3人,人员应为供应商本单位正式员工。中标后须提供拟投入到本项目详细人员名单及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供应商购买社保的证明资料。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取得采购人同意。9、中标供应商应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保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10、在协议履行期间若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若采购人违约的,供应商有权终止协议,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承担。11、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12、退换货处理: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要求退换货,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时送到扣除当日10%的菜款。食堂物资采购 (略) 原则,供应商应每10天提供一次所售商品价格表,采购方有权随时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 (略) 场询征,询征结果与供应方不相符的,每次扣款1000元,经三次协商仍不改进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造成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赔偿。13、采购人临时加货处理: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任务时,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下单后1小时内供应到位,确保采购人能准时开餐。14、接到采购人的订单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中标供应商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开餐。15、按时送货: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每天上午9:00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差货或质量问题须换货的,中标供应商须在1小时内送达。遇特殊配送要求时,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通知中标供应商。16、中标供应商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另外中标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17、索证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供货时就所供货物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索证资料:1)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所供肉类须提供检疫部门的检疫证明,且所供鲜肉(猪、羊、牛肉)需加盖检疫印章。2)食品添加剂,须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3)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4)根据采购人要求能够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各类检验检测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八、验收标准1、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投标人负责送货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的配送点(包含多次、分期分批到货等),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4、采购人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超出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抽检不合格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如*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方承担全部责任。4、*、*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5、合同价款支付:验收合格后,*方出具正规发票给*方,凭*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6: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方提出了索赔,*方应按照*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方应在接到*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方负担。同时,*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方接受。如果*方未能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方。*方在收到*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方迟延交货,*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采购人所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7月26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地址: (略) 长沙县泉塘街 (略) 9号 地址: (略) 长沙县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高塘村细米塘组399号
法定代表人: 贺望文 法定代表人: 皮明江
委托代理人: 贺望文 委托代理人: 皮明江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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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1
采购人(全称): (略) 强制隔离戒毒所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强戒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强戒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采购 其他服务肉类;水产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类;米面粮油类;豆制品类干货类;调味品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强戒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采购

其他服务

肉类;水产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类;米面粮油类;豆制品类干货类;调味品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

年度预算*元/年,总预算*元/三年

合计金额小写:*元/年,总预算*元/三年

合计金额大写:**万元整/年,总预算*佰**万元整/三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7-26 —— 2025-07-25

3.2 履行地点:按合同约定执行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一、项目名称:戒毒人员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合同。一、金额年度预算为*元/年,总预算*元/三年,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二、履行合同的日期自签订之日起*年,合同一年一签。四、物资质量标准1、*方提供所有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要求以及*方在投标文件中向*方的承诺条件。2、*方提供的所有货品必须保证其生产或进货渠道合法,供货源相对固定单一,禁止将分散收集的物资提供给*方。3、*方提供的所有物资必须具有QS认证标志、权威农残留检验合格证及相关检疫证明,对食品安全负责。五、供货方式约定1 、*方每月按需下达采购计划,并于送货之日前一天以上(含前一天)通知*方,*方按*方采购部门指定的时间内送货(特殊情况,*方能在2小时内满足*方送货需求)。2、*方自备运输车辆按*方物资采购计划的品种、数量将物资运输至*方食堂,经过磅验收后搬至*方 食堂仓库,*方承担运输搬运费用与风险。物资的品种、数量以双方实际签收数目为准。六、日常定价机制1、*方配送*方的物资均为货 物去除包装后运送到*方指定仓库的税后价格。税后价格组成分几类:(1)农副产品类:按市场询价的价格上浮8%;(2)粮油类:按市场 询价上浮8%+9%的税票;(3)其他类:按市场询价上浮8%+13%的税票。2、日常定 (略) 场行情原则,供应商应每10天提供一次“长沙马王 (略) ”或“ (略) 红星 (略) 场”发布的对应的供货产品的价格表,*方有权随时对所采购 物资的质量 (略) 场询征。 (略) 站上无对应的供货产品报价, (略) 步步高、 (略) 对应的供货产品的团购平均价格为食 材单价。结算时食材单价以供货单日发布的价格为准, (略) 步步高、家润多无同类同品牌产品,以京东自营上的最低价作为参考。七、供货保证条款1、*方必须严格按照*方物资订货计划单规定的品种、数量、时间供货,如延迟交货或不按质量标准,均视为违约(除不可 抗力的因素外)。2、*方应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供货,*方如发现货物不符合要求和出现质量问题,*方应负责免费包退、包换,并承担所有发生的全部费用。3、*方应及时制定订货计划,按要求通知*方,并配合*方搞好货物验收工作,及时出具验收单据。八、违约责任1 、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算违约。2、*方供给*方的物资,如因包装破损、临界期、过期,不能提供物资每批次的有效检疫合格证以及是三无产品的情况下,*方有权拒绝收货。3、*方在物资配送过程中,*方应提供必要便利,若*方无正当理由影响送货,*方要承担相应责任。4、*、*双方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若有霉变变质、货不对板,以次充好,达不到合同约定及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物资质量标准等违约行为,则由*方赔偿由此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若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 方保管不善除外),由*方承担损失。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500元——1000元作为违约 金:因*方物资质量问题导致*方人员发生中毒或致伤、致死等事故的,同时还应对此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两次以上延迟供货的; 两次以上物资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两次以上价格偏离询价结果10%以上的;*方自检发现两次以上农残物超标的。九、履约保证及付款结算1 、合同签订后,*方向*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万元整(?*)。2、**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在*方向*方支付合同价款前,*方应 (略) 开具的税控机打印的税务专用销售发票(不得提供外单位或税务机构代开发票),金额与*方支付金额相等,否则*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3、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自解除或终止之日起1 5个工作日内,*方一次付清*方全部货款及履约保证金。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或终止等任何事项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解决纠纷。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 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 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 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方执*份,*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7月26日,合同订立地点: (略) 长沙县泉塘街 (略) 9号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方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2 收款账户: (略) (略) 星沙支行( (略) (略) :*)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方所提供所有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要求以及*方在投标文件中向*方的承诺条件。

2、*方提供的所有货品必须保证其生产或进货渠道合法,供货源相对固定单一,禁止将分散收集的物资提供给*方。

3、*方提供的所有物资必须具有QS认证标志、权威农残留检验合格证及相关检疫证明,能对食品安全负责。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品种、等级、质量方面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有其他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1)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定点的肉宰机构,同时保证每批次有检疫合格证,确保每日新鲜。(2)禽类确保每日新鲜,同时保证每批次有检疫合格证。(3)蔬菜类及水果类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腐烂、黄叶、偏老等现象,农残检测合格。(4)水鲜产品必须鲜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5)干货、调味品等(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保证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2、食品生产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及相关规定。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人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采购人有权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若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协议履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并更换中标供应商。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损失,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产品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指令进行供货,由供应商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车,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供应商。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应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货物品种、数量、规格以采购人、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为准。5、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品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或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供应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协议,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供应商赔偿。6、供应商应确保采购人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若供应商不能按时送货,采购人有权选择具有应急保供能力的供应商实行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协议期内供应商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送货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7、疫情期间,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疫情防控要求提供供货服务,供应商人员及相关货物进入采购人区域须持有效核酸检测报告。供应商人员、车辆(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固定)等进入采购人监管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协议;供应商如需更换供货运送车辆,须征得采购人同意。8、本项目配送人员不低于3人,人员应为供应商本单位正式员工。中标后须提供拟投入到本项目详细人员名单及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供应商购买社保的证明资料。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取得采购人同意。9、中标供应商应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保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10、在协议履行期间若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若采购人违约的,供应商有权终止协议,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承担。11、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12、退换货处理: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要求退换货,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时送到扣除当日10%的菜款。食堂物资采购 (略) 原则,供应商应每10天提供一次所售商品价格表,采购方有权随时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 (略) 场询征,询征结果与供应方不相符的,每次扣款1000元,经三次协商仍不改进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造成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赔偿。13、采购人临时加货处理: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任务时,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下单后1小时内供应到位,确保采购人能准时开餐。14、接到采购人的订单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中标供应商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开餐。15、按时送货: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每天上午9:00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差货或质量问题须换货的,中标供应商须在1小时内送达。遇特殊配送要求时,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通知中标供应商。16、中标供应商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另外中标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17、索证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供货时就所供货物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索证资料:1)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所供肉类须提供检疫部门的检疫证明,且所供鲜肉(猪、羊、牛肉)需加盖检疫印章。2)食品添加剂,须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3)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4)根据采购人要求能够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各类检验检测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八、验收标准1、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投标人负责送货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的配送点(包含多次、分期分批到货等),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4、采购人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超出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抽检不合格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如*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方承担全部责任。4、*、*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5、合同价款支付:验收合格后,*方出具正规发票给*方,凭*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6: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方提出了索赔,*方应按照*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方应在接到*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方负担。同时,*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方接受。如果*方未能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方。*方在收到*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方迟延交货,*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采购人所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7月26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地址: (略) 长沙县泉塘街 (略) 9号 地址: (略) 长沙县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高塘村细米塘组399号
法定代表人: 贺望文 法定代表人: 皮明江
委托代理人: 贺望文 委托代理人: 皮明江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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