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大河乡2004年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及成果巩固补助资金的公示结果
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大河乡2004年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及成果巩固补助资金的公示结果
大河乡2004年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及成果巩固补助资金涉及667户*.5亩,补助标准为40元/亩(森林抚育补助标准为20元/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助标准为20元/亩),总补助金额为*元 (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于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通过红寺堡区 (略) 站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
(略) 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8月30日
大河乡2004年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及成果巩固补助资金涉及667户*.5亩,补助标准为40元/亩(森林抚育补助标准为20元/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助标准为20元/亩),总补助金额为*元 (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于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通过红寺堡区 (略) 站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
(略) 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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