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洛南县医疗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洛南县医疗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洛南县医疗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洛南县卫生健康局 | ||
行政区域 | 洛南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16:57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刘亚军,郑雪芬,罗靖 | ||
总成交金额 | ¥77.*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子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洛南县卫生健康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洛南县中甫街14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商 (略) 商洛设计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渭南 (略) | * | 79.00 |
合同包1(2024年洛南县医疗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
服务类(渭南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 | 将洛南县、镇(办)28家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 (略) 医疗垃圾处置中心, (略) 医疗垃圾处置中心进行处置,本项目主要工作为医疗废物的运送处置,运送人按规定时间、 (略) 线运送至指定处置地点。 | 1、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2、供应商须自行配备转运运输人员,且所有工作人员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运输人员需具有相应的驾驶资质,符合《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3、供应商根据医废转运需求配备合理吨位的转运车辆及相关设备,运送车辆应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 4、运输医疗废物的专用 (略) 前必须经过消毒清洁,入院 (略) (略) 程进入指定位置。应采用防渗漏、防遗撒、无尖锐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密闭式车辆,防止恶臭逸散。运输车辆上应有明显的污泥标识和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应加装GPS定位装置,运输过程中应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防止因暴露、洒落或滴漏造成的环境二次污染,严禁随意倾倒偷排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5、项目运行过程中,由于医疗废物车辆产生的事故,以及由于服务单位运输、存放过程中管理不当导致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传染性事件及产生的费用由服务单位负责。 6、服务响应时间: (略) 方有转运需要,服务单位应该在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转运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服务单 (略) 方通知后半小时内积极响应, (略) 方安排直至事件处理完毕。 | 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次日起一年。 |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 * |
刘亚军(采购人代表)、郑雪芬、罗靖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执行。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2024年洛南县医疗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 | 1.16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名称:洛南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洛南县中甫街147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建 (略)
地址: (略) 商 (略) 商洛设计大厦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子龙
电话:*
(略) 建 (略)
2024年08月30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洛南县医疗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洛南县卫生健康局 | ||
行政区域 | 洛南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16:57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刘亚军,郑雪芬,罗靖 | ||
总成交金额 | ¥77.*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子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洛南县卫生健康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洛南县中甫街14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商 (略) 商洛设计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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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 (略) | * | 79.00 |
合同包1(2024年洛南县医疗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
服务类(渭南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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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 | 将洛南县、镇(办)28家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 (略) 医疗垃圾处置中心, (略) 医疗垃圾处置中心进行处置,本项目主要工作为医疗废物的运送处置,运送人按规定时间、 (略) 线运送至指定处置地点。 | 1、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2、供应商须自行配备转运运输人员,且所有工作人员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运输人员需具有相应的驾驶资质,符合《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3、供应商根据医废转运需求配备合理吨位的转运车辆及相关设备,运送车辆应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 4、运输医疗废物的专用 (略) 前必须经过消毒清洁,入院 (略) (略) 程进入指定位置。应采用防渗漏、防遗撒、无尖锐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密闭式车辆,防止恶臭逸散。运输车辆上应有明显的污泥标识和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应加装GPS定位装置,运输过程中应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防止因暴露、洒落或滴漏造成的环境二次污染,严禁随意倾倒偷排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5、项目运行过程中,由于医疗废物车辆产生的事故,以及由于服务单位运输、存放过程中管理不当导致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传染性事件及产生的费用由服务单位负责。 6、服务响应时间: (略) 方有转运需要,服务单位应该在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转运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服务单 (略) 方通知后半小时内积极响应, (略) 方安排直至事件处理完毕。 | 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次日起一年。 |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 * |
刘亚军(采购人代表)、郑雪芬、罗靖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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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2024年洛南县医疗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 | 1.16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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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洛南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洛南县中甫街147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建 (略)
地址: (略) 商 (略) 商洛设计大厦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子龙
电话:*
(略) 建 (略)
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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