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大纵湖监控服务项目第三次公开转谈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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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大纵湖监控服务项目第三次公开转谈判结果公告

(略) (略) 大纵湖监控服务项目(第三次)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大纵湖监控服务项目(第三次)】按照文件规定,转为定向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ZJZT-2024-13718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大纵湖监控服务项目(第三次)

三、谈判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时50分

四、四、谈判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4年08月30日完成评审工作。经评审 【中电 (略) 】,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中电 (略) 】(信用代码:*25D)

报价:折扣(非OFF)99%。

税率:设备13%,服务6%。

质保期:*方验收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期签订之日起3年。

供货时限要求:采购人下单后15天内完成。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本项目不涉及。

资格能力:【中电 (略) 】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和 (略) 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2日,共4天。

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王甜甜 (招标代理) 投诉电话: *

周经理 (业主代表) 投诉电话: *

接收邮箱:*@*63.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 (略) 及联系方式:

【 (略) 名称】: (略)

地 址: (略) 河东路215号

电话:*

联系人:王甜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王甜甜

2024年08月30日


, (略) ,泰州

(略) (略) 大纵湖监控服务项目(第三次)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大纵湖监控服务项目(第三次)】按照文件规定,转为定向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ZJZT-2024-13718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大纵湖监控服务项目(第三次)

三、谈判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时50分

四、四、谈判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4年08月30日完成评审工作。经评审 【中电 (略) 】,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中电 (略) 】(信用代码:*25D)

报价:折扣(非OFF)99%。

税率:设备13%,服务6%。

质保期:*方验收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期签订之日起3年。

供货时限要求:采购人下单后15天内完成。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本项目不涉及。

资格能力:【中电 (略) 】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和 (略) 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2日,共4天。

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王甜甜 (招标代理) 投诉电话: *

周经理 (业主代表) 投诉电话: *

接收邮箱:*@*63.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 (略) 及联系方式:

【 (略) 名称】: (略)

地 址: (略) 河东路215号

电话:*

联系人:王甜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王甜甜

2024年08月30日


, (略) ,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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