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铁塔综合生产用房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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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铁塔综合生产用房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电信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六安铁塔综合生产用房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转竞争性磋商。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AHTT*

二、项目名称:六安铁塔综合生产用房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4年8月3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 (略)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4年8月30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2名供应商参与应答,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应答报价(不含税总价):*.00元

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法律要求。

资格能力: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第二成交候选人: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应答报价(不含税总价):*.00元

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法律要求。

资格能力: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中国 (略) (http://**)、 (略) (http://**)、 (略) (http://**)。

九、公示期: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2日(北京时间)。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朱天宇、桂佩佩 (招标代理) 投诉电话: *

接收邮箱:guipeipei_gh.*@*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 (略)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安徽电信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科学大道105号中国电信高新分局4楼

电话:0551-*

联系人:朱天宇、桂佩佩、桂晔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电信 (略)

日期:2024年8月30日

,六安

安徽电信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六安铁塔综合生产用房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转竞争性磋商。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AHTT*

二、项目名称:六安铁塔综合生产用房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4年8月3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 (略)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4年8月30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2名供应商参与应答,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应答报价(不含税总价):*.00元

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法律要求。

资格能力: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第二成交候选人: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应答报价(不含税总价):*.00元

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法律要求。

资格能力: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中国 (略) (http://**)、 (略) (http://**)、 (略) (http://**)。

九、公示期: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2日(北京时间)。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朱天宇、桂佩佩 (招标代理) 投诉电话: *

接收邮箱:guipeipei_gh.*@*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 (略)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安徽电信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科学大道105号中国电信高新分局4楼

电话:0551-*

联系人:朱天宇、桂佩佩、桂晔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电信 (略)

日期:2024年8月30日

,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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