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微波重量控制系统维保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微波重量控制系统维保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
项目编号 | TYGZ*;0676-*Z* | 发布时间 | 2024-08-30 |
项目名称 | 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微波重量控制系统维保项目(第二次) | 阅读量 | 12 |
(招标编号:TYGZ*、0676-*Z*)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9月4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山东省宁津县康华烟机配件厂,投标报价:含税价*.00元,不含税价*.12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人每次下达通知后10日内中标人负责将零配件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每次零配件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5日内应完成本次承揽项目的安装及维修调试工作,以使其具备验收的状态。
中标候选人第2名:山东旭 (略) ,投标报价:含税价*.00元,不含税价*.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人每次下达通知后10日内中标人负责将零配件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每次零配件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5日内应完成本次承揽项目的安装及维修调试工作,以使其具备验收的状态。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山东省宁津县康华烟机配件厂)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山东旭 (略) )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山东省宁津县康华烟机配件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山东旭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山东省宁津县康华烟机配件厂)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山东旭 (略) )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1.公示期: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4日。
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 (略) 、、山东 (略) 网站、山东省采 (略) 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
地 址: (略) 鲁班大道3001号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座机):0632-*
业务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座机):0632-*
招标代理机构:山 (略)
地址: (略) (略) *号成城大厦A座
联系人:侯先生、王先生、于女士
电话(座机):0531-*、*
电子邮件:*@*ttp://**
项目编号 | TYGZ*;0676-*Z* | 发布时间 | 2024-08-30 |
项目名称 | 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微波重量控制系统维保项目(第二次) | 阅读量 | 12 |
(招标编号:TYGZ*、0676-*Z*)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9月4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山东省宁津县康华烟机配件厂,投标报价:含税价*.00元,不含税价*.12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人每次下达通知后10日内中标人负责将零配件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每次零配件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5日内应完成本次承揽项目的安装及维修调试工作,以使其具备验收的状态。
中标候选人第2名:山东旭 (略) ,投标报价:含税价*.00元,不含税价*.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人每次下达通知后10日内中标人负责将零配件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每次零配件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5日内应完成本次承揽项目的安装及维修调试工作,以使其具备验收的状态。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山东省宁津县康华烟机配件厂)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山东旭 (略) )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山东省宁津县康华烟机配件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山东旭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山东省宁津县康华烟机配件厂)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山东旭 (略) )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1.公示期: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4日。
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 (略) 、、山东 (略) 网站、山东省采 (略) 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
地 址: (略) 鲁班大道3001号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座机):0632-*
业务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座机):0632-*
招标代理机构:山 (略)
地址: (略) (略) *号成城大厦A座
联系人:侯先生、王先生、于女士
电话(座机):0531-*、*
电子邮件:*@*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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