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陆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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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陆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告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和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90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和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任务清单的通知》(汕农农计〔2024〕23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河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于2024年8月7日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在公告期内,有3家企业递交申报材料参加了遴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河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组织专家于2024年8月23日在*河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公告期内收到的3家企业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专家根据实施方案的条件要求,对报名的遴选主体逐一评审,一致同意推荐“*河县新意源种养专业合作社”为2024年*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

现*河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拟认定“*河县新意源种养专业合作社”为2024年*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电话咨询:0660-*

投诉监督电话:0660-*




*河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8月30日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和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90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和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任务清单的通知》(汕农农计〔2024〕23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河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于2024年8月7日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在公告期内,有3家企业递交申报材料参加了遴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河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组织专家于2024年8月23日在*河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公告期内收到的3家企业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专家根据实施方案的条件要求,对报名的遴选主体逐一评审,一致同意推荐“*河县新意源种养专业合作社”为2024年*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

现*河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拟认定“*河县新意源种养专业合作社”为2024年*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电话咨询:0660-*

投诉监督电话:0660-*




*河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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