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安徽分中心一期硬件设备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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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安徽分中心一期硬件设备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 (略) 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国家 (略) 大数据中心安徽分中心(一期)硬件设备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 (略) 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国家 (略) 大数据中心安徽分中心(一期)硬件设备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JW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8日

开标日期:2024年8月30日

安徽省 (略) 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国家 (略) 大数据中心安徽分中心(一期)硬件设备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 (略) (牵头人)、中通服咨 (略) (联合体成员)

地址: (略) 海 (略) 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牵头人)、 (略) 楠溪江东街58号(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12,*)

交货及安装周期:按*方需求分批供货,接到*方书面通知(含电子方式)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正常运行后进行初验,正常运行3个月后按批次终验。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安徽省 (略) 发展研究中心

地 址: (略) 经 (略) 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6号楼9层

联系人:庞宇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址: (略) (略) 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羿志朋、刘志伟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人:羿志朋、刘志伟 ,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 (略) 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 (略)

2024年9月2日

安徽省 (略) 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国家 (略) 大数据中心安徽分中心(一期)硬件设备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 (略) 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国家 (略) 大数据中心安徽分中心(一期)硬件设备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JW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8日

开标日期:2024年8月30日

安徽省 (略) 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国家 (略) 大数据中心安徽分中心(一期)硬件设备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 (略) (牵头人)、中通服咨 (略) (联合体成员)

地址: (略) 海 (略) 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牵头人)、 (略) 楠溪江东街58号(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12,*)

交货及安装周期:按*方需求分批供货,接到*方书面通知(含电子方式)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正常运行后进行初验,正常运行3个月后按批次终验。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安徽省 (略) 发展研究中心

地 址: (略) 经 (略) 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6号楼9层

联系人:庞宇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址: (略) (略) 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羿志朋、刘志伟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人:羿志朋、刘志伟 ,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 (略) 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 (略)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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