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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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濉溪县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QT-*-1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80号

中标金额:*.00元

评审总得分:74.0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学生课桌椅

品牌:坤竹

规格型号:610mm*405mm*18mm(士2mm);椅面:400×370×18mm,靠背板:400×170×18mm(±2mm),KZ-610

数量:4950套

单价:35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军、陈静 、李宝生、刘帆 、牛曦、刘正操、黄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60%收取*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濉溪县教育局提出投诉,电话:*。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濉溪县淮通 (略)

地址: (略) 濉溪县经济开 (略) 科创大厦12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濉溪县中梁凯旋门2#11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清

电话:*

十、附件

1.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6分0秒

0天8小时42分0秒

  • 代理、中心提交
    浙江 (略)
    提交
    2024-09-02 08:05
    0天0小时26分0秒
  • 公管局审核
    通过
    2024-09-02 14:39
    0天6小时33分0秒
  • (略) 中心采购科科长推送发布
    通过
    2024-09-02 16:49
    0天2小时9分0秒

附件: 一包中标结果公告9.2.pdf 1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pdf 一包中标结果公告9.2.docx 3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pdf

视频: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濉溪县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QT-*-1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80号

中标金额:*.00元

评审总得分:74.0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学生课桌椅

品牌:坤竹

规格型号:610mm*405mm*18mm(士2mm);椅面:400×370×18mm,靠背板:400×170×18mm(±2mm),KZ-610

数量:4950套

单价:35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军、陈静 、李宝生、刘帆 、牛曦、刘正操、黄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60%收取*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濉溪县教育局提出投诉,电话:*。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濉溪县淮通 (略)

地址: (略) 濉溪县经济开 (略) 科创大厦12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濉溪县中梁凯旋门2#11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清

电话:*

十、附件

1.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6分0秒

0天8小时42分0秒

  • 代理、中心提交
    浙江 (略)
    提交
    2024-09-02 08:05
    0天0小时26分0秒
  • 公管局审核
    通过
    2024-09-02 14:39
    0天6小时33分0秒
  • (略) 中心采购科科长推送发布
    通过
    2024-09-02 16:49
    0天2小时9分0秒

附件: 一包中标结果公告9.2.pdf 1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pdf 一包中标结果公告9.2.docx 3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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