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促消费工作新媒体宣传推广项目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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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促消费工作新媒体宣传推广项目结果的公示

(略) 商务厅《关 (略) 促消费工作新媒体宣传推广承办单位的邀请函》要求,经企业申报、评审组评审,拟选择海南 (略) (略) 促消费工作新媒体宣传推广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 (略) 商务厅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美兰区国兴大 (略) 政府办公大 (略) 商务厅消费处269室。


联系电话:0898-*


(略) 商务厅

2024年9月3日

(略) 商务厅《关 (略) 促消费工作新媒体宣传推广承办单位的邀请函》要求,经企业申报、评审组评审,拟选择海南 (略) (略) 促消费工作新媒体宣传推广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 (略) 商务厅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美兰区国兴大 (略) 政府办公大 (略) 商务厅消费处269室。


联系电话:0898-*


(略) 商务厅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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