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A股IPO法律服务单位选聘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A股IPO法律服务单位选聘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JSTCC*)
公示开始时间:2024-09-03 公示结束时间:2024-09-06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投标报价:上市总费用:*元;混改全过程服务费用:*元;并购国金集团外企业费用:*元/个。
中标候选人第2名:江苏世纪同仁(上海)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上市总费用:*元;混改全过程服务费用:*元;并购国金集团外企业费用:9.*元/个。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江苏世纪同仁(上海)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内纸质版原件递交至江 (略) ,联系人:叶婷,电话:*。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 (略)
地址: (略) 鼓楼 (略) 118号16楼1605室
联系人:叶婷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编号:JSTCC*)
公示开始时间:2024-09-03 公示结束时间:2024-09-06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投标报价:上市总费用:*元;混改全过程服务费用:*元;并购国金集团外企业费用:*元/个。
中标候选人第2名:江苏世纪同仁(上海)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上市总费用:*元;混改全过程服务费用:*元;并购国金集团外企业费用:9.*元/个。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江苏世纪同仁(上海)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内纸质版原件递交至江 (略) ,联系人:叶婷,电话:*。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 (略)
地址: (略) 鼓楼 (略) 118号16楼1605室
联系人:叶婷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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