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零星工程清单编制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度零星工程清单编制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X2024CGFW0819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零星工程清单编制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长兴隆发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繁昌区荻港 (略) 场7-5;

中标价格:1150元/单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度零星工程清单编制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2024年度零星工程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2015]10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年。

服务标准: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伟、姚远、汪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低于3000.00元的按300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保定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三山经济开发区保定街道1000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蔡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项目编号:AHZX2024CGFW0819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零星工程清单编制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长兴隆发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繁昌区荻港 (略) 场7-5;

中标价格:1150元/单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度零星工程清单编制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2024年度零星工程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2015]10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年。

服务标准: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伟、姚远、汪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低于3000.00元的按300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保定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三山经济开发区保定街道1000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蔡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