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铁塔公务车购置服务项目标包2第二次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安徽铁塔公务车购置服务项目标包2第二次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安徽电信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安徽铁塔公务车购置服务项目(标包2)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1
二、项目名称:安徽铁塔公务车购置服务项目(标包2)第二次
三、唱价时间:2024年9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 (略)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4年9月3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2名供应商参与应答,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安徽众力 (略)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略) 永鑫 (略) ,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安徽众力 (略)
应答报价(含税单价):*.00元/辆
供货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7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并验收。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资格能力:安徽众力 (略) 资格能力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略) 永鑫 (略)
应答报价(含税单价):*.00元/辆
供货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8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并验收。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资格能力: (略) 永鑫 (略) 资格能力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中国 (略) (http://**)、 (略) (http://**)、 (略) (http://**)。
九、公示期: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6日(北京时间)。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刘敏 (招标代理) 投诉电话: *
接收邮箱:liumin_gh.*@*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 (略)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安徽电信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科学大道105号中国电信高新分局4楼
电话:0551-*
联系人:刘敏、桂晔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电信 (略)
日期:2024年9月3日
安徽电信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安徽铁塔公务车购置服务项目(标包2)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1
二、项目名称:安徽铁塔公务车购置服务项目(标包2)第二次
三、唱价时间:2024年9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 (略)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4年9月3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2名供应商参与应答,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安徽众力 (略)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略) 永鑫 (略) ,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安徽众力 (略)
应答报价(含税单价):*.00元/辆
供货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7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并验收。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资格能力:安徽众力 (略) 资格能力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略) 永鑫 (略)
应答报价(含税单价):*.00元/辆
供货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8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并验收。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资格能力: (略) 永鑫 (略) 资格能力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中国 (略) (http://**)、 (略) (http://**)、 (略) (http://**)。
九、公示期: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6日(北京时间)。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刘敏 (招标代理) 投诉电话: *
接收邮箱:liumin_gh.*@*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 (略)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安徽电信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科学大道105号中国电信高新分局4楼
电话:0551-*
联系人:刘敏、桂晔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电信 (略)
日期: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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