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晖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2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钢制切断阀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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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晖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2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钢制切断阀结果公告

河南恒晖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2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钢制切断阀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GKZB-2024-093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恒晖 (略) 年产52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钢制切断阀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9月0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钢制切断阀一批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交货期:合同签订至完成货物供货80天

4、质保期:投产运行后不少于12个月或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8个月

5、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6、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三、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浙江 (略)

中标价:*.00 元

地址: (略) (略) 南滨街道高新技术(阁巷) (略)

交货期:合同签订至完成货物供货80日历天

质保期:投产运行后不少于36个月或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不少于36个月

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马风勤,刘辉,刘士缘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金额:*元

六、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河 (略) 》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名单及原因:浙江三 (略) 、浙江 (略)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响应性评审不通过;汇正 (略) 投标文件正本封面未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形式评审不通过; (略) 投标函附录修改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响应性评审不通过;上 (略) 响应文件正本投标函未响应磋商有效期,响应性评审不通过;杭州 (略) 投标函未响应磋商有效期,响应性评审不通过;浙江 (略) 未盖单位公章,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不通过;以上单位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恒晖 (略)

地址: (略) 禹王台区汪屯乡汪屯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318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 (略)

地址: (略) 二 (略) 2号12号楼5层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3.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河南恒晖 (略) 招采领导小组

联系方式:*


河南恒晖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2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钢制切断阀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GKZB-2024-093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恒晖 (略) 年产52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钢制切断阀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9月0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钢制切断阀一批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交货期:合同签订至完成货物供货80天

4、质保期:投产运行后不少于12个月或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8个月

5、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6、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三、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浙江 (略)

中标价:*.00 元

地址: (略) (略) 南滨街道高新技术(阁巷) (略)

交货期:合同签订至完成货物供货80日历天

质保期:投产运行后不少于36个月或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不少于36个月

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马风勤,刘辉,刘士缘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金额:*元

六、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河 (略) 》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名单及原因:浙江三 (略) 、浙江 (略)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响应性评审不通过;汇正 (略) 投标文件正本封面未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形式评审不通过; (略) 投标函附录修改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响应性评审不通过;上 (略) 响应文件正本投标函未响应磋商有效期,响应性评审不通过;杭州 (略) 投标函未响应磋商有效期,响应性评审不通过;浙江 (略) 未盖单位公章,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不通过;以上单位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恒晖 (略)

地址: (略) 禹王台区汪屯乡汪屯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318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 (略)

地址: (略) 二 (略) 2号12号楼5层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3.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河南恒晖 (略) 招采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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