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晖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2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钢制切断阀结果公告
河南恒晖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2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钢制切断阀结果公告
河南恒晖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2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钢制切断阀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GKZB-2024-093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恒晖 (略) 年产52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钢制切断阀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9月0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钢制切断阀一批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交货期:合同签订至完成货物供货80天
4、质保期:投产运行后不少于12个月或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8个月
5、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6、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三、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浙江 (略)
中标价:*.00 元
地址: (略) (略) 南滨街道高新技术(阁巷) (略)
交货期:合同签订至完成货物供货80日历天
质保期:投产运行后不少于36个月或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不少于36个月
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马风勤,刘辉,刘士缘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金额:*元
六、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河 (略) 》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名单及原因:浙江三 (略) 、浙江 (略)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响应性评审不通过;汇正 (略) 投标文件正本封面未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形式评审不通过; (略) 投标函附录修改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响应性评审不通过;上 (略) 响应文件正本投标函未响应磋商有效期,响应性评审不通过;杭州 (略) 投标函未响应磋商有效期,响应性评审不通过;浙江 (略) 未盖单位公章,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不通过;以上单位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恒晖 (略)
地址: (略) 禹王台区汪屯乡汪屯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318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 (略)
地址: (略) 二 (略) 2号12号楼5层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3.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河南恒晖 (略) 招采领导小组
联系方式:*
河南恒晖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2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钢制切断阀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GKZB-2024-093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恒晖 (略) 年产52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钢制切断阀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9月0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钢制切断阀一批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交货期:合同签订至完成货物供货80天
4、质保期:投产运行后不少于12个月或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8个月
5、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6、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三、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浙江 (略)
中标价:*.00 元
地址: (略) (略) 南滨街道高新技术(阁巷) (略)
交货期:合同签订至完成货物供货80日历天
质保期:投产运行后不少于36个月或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不少于36个月
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马风勤,刘辉,刘士缘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金额:*元
六、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河 (略) 》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名单及原因:浙江三 (略) 、浙江 (略)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响应性评审不通过;汇正 (略) 投标文件正本封面未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形式评审不通过; (略) 投标函附录修改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响应性评审不通过;上 (略) 响应文件正本投标函未响应磋商有效期,响应性评审不通过;杭州 (略) 投标函未响应磋商有效期,响应性评审不通过;浙江 (略) 未盖单位公章,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不通过;以上单位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恒晖 (略)
地址: (略) 禹王台区汪屯乡汪屯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318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 (略)
地址: (略) 二 (略) 2号12号楼5层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3.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河南恒晖 (略) 招采领导小组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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