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淮北市天汇污水处理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淮北市天汇污水处理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 (略) 工程(一期)项目、 (略) 天汇污水处理厂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
一、项目情况:
招标编号:QZGX-2024-035-1
招标人: (略) 天汇 (略)
项目名称: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 (略) 工程(一期)项目、 (略) 天汇污水处理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二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4年8月30日15时00分
1、第一中标候选人:淮北 (略)
2、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 (略)
3、第三中标候选人:淮北 (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联系电话:
附:投标人得分表
投标人 | 排名 | 总得分 |
1 | 83.84 | |
2 | 80.98 | |
3 | 7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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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 (略) 工程(一期)项目、 (略) 天汇污水处理厂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
一、项目情况:
招标编号:QZGX-2024-035-1
招标人: (略) 天汇 (略)
项目名称: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 (略) 工程(一期)项目、 (略) 天汇污水处理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二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4年8月30日15时00分
1、第一中标候选人:淮北 (略)
2、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 (略)
3、第三中标候选人:淮北 (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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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投标人得分表
投标人 | 排名 | 总得分 |
1 | 83.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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