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县城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富川瑶族自治县县城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富川瑶族自治县县城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01 | ||||
招标人 | 富川瑶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建设单位 | 富川瑶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祥浩工程 (略) | ||||||
建设规模 | 新建雨水管道10.35公里、雨水箱涵0.35公里,改造雨污合流污水管、沟29.2公里(含修复、清理),新建及改建部分的雨水管道管径为DN500-DN1350;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破除及修复工程、雨水管道及雨水箱涵建设工程和排水管道改造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4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三)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0日 | ||||
预中标人 | 湖南博 (略)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湖南博 (略) | ||||
单位资质 |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雷平镇黑水河东侧污水管网工程和全茗镇污水支管网接入(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测绘; 2、*川县南流江流域米场镇污水管网延伸项目(施工图设计); 3、大新 (略) 政排水设施建设工程一卫健 (略) 片区排水项目(初步设计); 4、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 5、龙州县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及详细勘察。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鼎 (略) | |||||
单位资质 | (略) 政行业*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永福县龙江乡等五乡镇供排水设施工程广福乡、永安乡、龙江乡江水处理工程; 2、无极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 3、平南县老城区供水管道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铭扬 (略) | |||||
单位资质 | (略) 政行业*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青秀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设计; 2、托清经济开发区清水河产业园道路及综合管网设施建设EPC项目(二标段); 3、硕放街道镇区道路(通祥路、南星路、南河路)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 http://**.cn/hzggzy/)、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富川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 |
项目名称 | 富川瑶族自治县县城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01 | ||||
招标人 | 富川瑶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建设单位 | 富川瑶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祥浩工程 (略) | ||||||
建设规模 | 新建雨水管道10.35公里、雨水箱涵0.35公里,改造雨污合流污水管、沟29.2公里(含修复、清理),新建及改建部分的雨水管道管径为DN500-DN1350;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破除及修复工程、雨水管道及雨水箱涵建设工程和排水管道改造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4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三)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0日 | ||||
预中标人 | 湖南博 (略)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湖南博 (略) | ||||
单位资质 |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雷平镇黑水河东侧污水管网工程和全茗镇污水支管网接入(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测绘; 2、*川县南流江流域米场镇污水管网延伸项目(施工图设计); 3、大新 (略) 政排水设施建设工程一卫健 (略) 片区排水项目(初步设计); 4、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 5、龙州县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及详细勘察。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鼎 (略) | |||||
单位资质 | (略) 政行业*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永福县龙江乡等五乡镇供排水设施工程广福乡、永安乡、龙江乡江水处理工程; 2、无极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 3、平南县老城区供水管道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铭扬 (略) | |||||
单位资质 | (略) 政行业*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青秀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设计; 2、托清经济开发区清水河产业园道路及综合管网设施建设EPC项目(二标段); 3、硕放街道镇区道路(通祥路、南星路、南河路)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 http://**.cn/hzggzy/)、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富川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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