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政府食堂厨具、餐具等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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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政府食堂厨具、餐具等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成交公示信息&nbsp2

金寨县政府食堂厨具、餐具等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Z-CG-X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寨县政府食堂厨具、餐具等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在8月22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收到原成交供应商安徽 (略) 递交的《弃标函》,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规定并经采购人会议研究决定,现依法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更正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略) ,接受监督。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顺德区容桂街道华口社区顺德高新区(容桂) (略) 3号2栋501之二(住所申报)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小写:*.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平板车、米面架等,详见附件。

品牌:京门、京门、京门、京门、京门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JM-001、1500*500*1550,JM-00a1、1200*500*1550,JM-00a1、1200*500*1550,JM-004、900*600*900mm,JM-005、1200*500*300等,详见附件。

数量:8台、26台、16台、6台、14台等,详见附件。

单价:800元、700元、700元、600元、250元等,详见附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54元。

更正日期:2024年9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0元。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 (略) ,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金寨县梅 (略)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相尚 (略)

地 址: (略) 蜀山区 (略) (略) 广场15幢401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主要标的信息1

6.主要标的信息2

金寨县政府食堂厨具、餐具等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Z-CG-X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寨县政府食堂厨具、餐具等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在8月22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收到原成交供应商安徽 (略) 递交的《弃标函》,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规定并经采购人会议研究决定,现依法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更正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略) ,接受监督。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顺德区容桂街道华口社区顺德高新区(容桂) (略) 3号2栋501之二(住所申报)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小写:*.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平板车、米面架等,详见附件。

品牌:京门、京门、京门、京门、京门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JM-001、1500*500*1550,JM-00a1、1200*500*1550,JM-00a1、1200*500*1550,JM-004、900*600*900mm,JM-005、1200*500*300等,详见附件。

数量:8台、26台、16台、6台、14台等,详见附件。

单价:800元、700元、700元、600元、250元等,详见附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54元。

更正日期:2024年9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0元。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 (略) ,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金寨县梅 (略)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相尚 (略)

地 址: (略) 蜀山区 (略) (略) 广场15幢401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主要标的信息1

6.主要标的信息2

成交公示信息&nbsp1

金寨县政府食堂厨具、餐具等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CG-XS*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政府食堂厨具、餐具等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新站区淮海大道1188号京商商贸城F区商业HA101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平板车、米面架等,详见附件。

品牌:九睿、九睿、九睿、九睿、九睿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JR-PBHJ、1500*500*1550mm,JR-PBHJ、1200*500*1550mm,JR-PBHJ、1200*500*1550mm,JR-PBC、900*600*900mm,JR-MMJ、1200*500*300mm等,详见附件。

数量:8台、26台、16台、6台、14台等,详见附件。

单价:485元、385元、385元、365元、315元等,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梁朋、琚晶淼、解晓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 (略) ,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金寨县梅 (略)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相尚 (略)

地 址: (略) 蜀山区 (略) (略) 广场15幢401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 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主要标的信息

金寨县政府食堂厨具、餐具等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CG-XS*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政府食堂厨具、餐具等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新站区淮海大道1188号京商商贸城F区商业HA101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平板车、米面架等,详见附件。

品牌:九睿、九睿、九睿、九睿、九睿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JR-PBHJ、1500*500*1550mm,JR-PBHJ、1200*500*1550mm,JR-PBHJ、1200*500*1550mm,JR-PBC、900*600*900mm,JR-MMJ、1200*500*300mm等,详见附件。

数量:8台、26台、16台、6台、14台等,详见附件。

单价:485元、385元、385元、365元、315元等,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梁朋、琚晶淼、解晓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 (略) ,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金寨县梅 (略)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相尚 (略)

地 址: (略) 蜀山区 (略) (略) 广场15幢401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 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主要标的信息

成交公示信息&nbsp2

金寨县政府食堂厨具、餐具等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Z-CG-X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寨县政府食堂厨具、餐具等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在8月22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收到原成交供应商安徽 (略) 递交的《弃标函》,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规定并经采购人会议研究决定,现依法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更正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略) ,接受监督。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顺德区容桂街道华口社区顺德高新区(容桂) (略) 3号2栋501之二(住所申报)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小写:*.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平板车、米面架等,详见附件。

品牌:京门、京门、京门、京门、京门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JM-001、1500*500*1550,JM-00a1、1200*500*1550,JM-00a1、1200*500*1550,JM-004、900*600*900mm,JM-005、1200*500*300等,详见附件。

数量:8台、26台、16台、6台、14台等,详见附件。

单价:800元、700元、700元、600元、250元等,详见附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54元。

更正日期:2024年9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0元。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 (略) ,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金寨县梅 (略)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相尚 (略)

地 址: (略) 蜀山区 (略) (略) 广场15幢401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主要标的信息1

6.主要标的信息2

金寨县政府食堂厨具、餐具等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Z-CG-X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寨县政府食堂厨具、餐具等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在8月22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收到原成交供应商安徽 (略) 递交的《弃标函》,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规定并经采购人会议研究决定,现依法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更正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略) ,接受监督。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顺德区容桂街道华口社区顺德高新区(容桂) (略) 3号2栋501之二(住所申报)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小写:*.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平板车、米面架等,详见附件。

品牌:京门、京门、京门、京门、京门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JM-001、1500*500*1550,JM-00a1、1200*500*1550,JM-00a1、1200*500*1550,JM-004、900*600*900mm,JM-005、1200*500*300等,详见附件。

数量:8台、26台、16台、6台、14台等,详见附件。

单价:800元、700元、700元、600元、250元等,详见附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54元。

更正日期:2024年9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0元。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 (略) ,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金寨县梅 (略)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相尚 (略)

地 址: (略) 蜀山区 (略) (略) 广场15幢401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主要标的信息1

6.主要标的信息2

成交公示信息&nbsp1

金寨县政府食堂厨具、餐具等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CG-XS*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政府食堂厨具、餐具等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新站区淮海大道1188号京商商贸城F区商业HA101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平板车、米面架等,详见附件。

品牌:九睿、九睿、九睿、九睿、九睿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JR-PBHJ、1500*500*1550mm,JR-PBHJ、1200*500*1550mm,JR-PBHJ、1200*500*1550mm,JR-PBC、900*600*900mm,JR-MMJ、1200*500*300mm等,详见附件。

数量:8台、26台、16台、6台、14台等,详见附件。

单价:485元、385元、385元、365元、315元等,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梁朋、琚晶淼、解晓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 (略) ,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金寨县梅 (略)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相尚 (略)

地 址: (略) 蜀山区 (略) (略) 广场15幢401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 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主要标的信息

金寨县政府食堂厨具、餐具等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CG-XS*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政府食堂厨具、餐具等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新站区淮海大道1188号京商商贸城F区商业HA101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圆脚四层平板层架、平板车、米面架等,详见附件。

品牌:九睿、九睿、九睿、九睿、九睿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JR-PBHJ、1500*500*1550mm,JR-PBHJ、1200*500*1550mm,JR-PBHJ、1200*500*1550mm,JR-PBC、900*600*900mm,JR-MMJ、1200*500*300mm等,详见附件。

数量:8台、26台、16台、6台、14台等,详见附件。

单价:485元、385元、385元、365元、315元等,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梁朋、琚晶淼、解晓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 (略) ,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金寨县梅 (略)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相尚 (略)

地 址: (略) 蜀山区 (略) (略) 广场15幢401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 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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