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涂山大道东延段至围乌路建设工程-交通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第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当涂县涂山大道东延段至围乌路建设工程-交通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第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当涂县涂山大道东延段( (略) )建设工程-交通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第三次)
项目编号
皖E3-32-2024-*
标段名称
当涂县涂山大道东延段( (略) )建设工程-交通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第三次)
标段编号
皖E3-32-2024-*-1
招标人
当涂县城乡 (略)
项目统一代码
2020-*-54-03-*
最高限价
*.60元
代理机构
安徽 (略)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安 (略) 当涂县姑孰 (略) 458号潘浩*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4日09:00:00
计划工期
60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略)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 址
(略) (略) 送桥镇工业集中区
投标价(元)
/费率(百分之)
*.91
项目负责人
王芳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苏*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潘浩,*)。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股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范令荣,联系电话:055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项目名称
当涂县涂山大道东延段( (略) )建设工程-交通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第三次)
项目编号
皖E3-32-2024-*
标段名称
当涂县涂山大道东延段( (略) )建设工程-交通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第三次)
标段编号
皖E3-32-2024-*-1
招标人
当涂县城乡 (略)
项目统一代码
2020-*-54-03-*
最高限价
*.60元
代理机构
安徽 (略)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安 (略) 当涂县姑孰 (略) 458号潘浩*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4日09:00:00
计划工期
60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略)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 址
(略) (略) 送桥镇工业集中区
投标价(元)
/费率(百分之)
*.91
项目负责人
王芳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苏*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潘浩,*)。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股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范令荣,联系电话:055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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