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交警大队办案区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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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交警大队办案区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泗县交警大队办案区改造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CZX-*

二、项目名称:泗县交警大队办案区改造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与拂晓大道之 (略) 场D地块52#楼0123室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评审得分:99.4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泗县交警大队办案区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泗县交警大队办案区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施工工期: 45日历天

项目经理:武靳力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明府(组长)、魏双燕、魏培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6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滨湖世纪城琼林苑,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县公安局 地 址:泗县汴河大 (略) (略) 东 联系方式:李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滨湖世纪城琼林苑 联系方式:张工*
泗县交警大队办案区改造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CZX-*

二、项目名称:泗县交警大队办案区改造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与拂晓大道之 (略) 场D地块52#楼0123室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评审得分:99.4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泗县交警大队办案区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泗县交警大队办案区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施工工期: 45日历天

项目经理:武靳力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明府(组长)、魏双燕、魏培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6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滨湖世纪城琼林苑,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县公安局 地 址:泗县汴河大 (略) (略) 东 联系方式:李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滨湖世纪城琼林苑 联系方式: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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