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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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果的通知

呼政发〔2024〕10号

呼玛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林场,县直、中省直各单位:

呼玛县人民政府按照《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大司发〔2024〕16号)要求,印发了《呼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呼政办发〔2024〕45号),积极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就有关结果通知如下:

梳理2024年5月1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共计67件,因不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原因废止2件,其余65件中因文件时效、 (略) 有关政策调整和我县实际情况,废止7件,宣告失效3件,共保留55件。

特此通知。

附件:拟废止、宣布失效的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表

呼玛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呼政发〔2024〕10号

呼玛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林场,县直、中省直各单位:

呼玛县人民政府按照《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大司发〔2024〕16号)要求,印发了《呼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呼政办发〔2024〕45号),积极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就有关结果通知如下:

梳理2024年5月1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共计67件,因不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原因废止2件,其余65件中因文件时效、 (略) 有关政策调整和我县实际情况,废止7件,宣告失效3件,共保留55件。

特此通知。

附件:拟废止、宣布失效的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表

呼玛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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