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供销合作社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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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供销合作社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清新区供销合作社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 (略) (略) 于2024年8月12日向我社递交了《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材料》,提交验收服务面积8635.61亩,折算补助面积5511.56亩,申请补贴金额31.*万元; (略) 清城区清禾 (略) 于2024年8月15日向我社递交了《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材料》,提交验收服务面积9090亩,折算补助面积2277.31亩,申请补贴金额13.*万元。

  我社于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期间,对上述经营主体递交的材料组织了审核查验并通过验收, (略) (略) 发放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31.*万元; (略) 清城区清禾 (略) 发放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13.*万元。特此公示。

  公示为期7天,自2024年9月6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社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新区太和镇建设北路1号

  联系人:陈仲炫 联系方式:0763-*

清新区供销合作社

2024年9月6日


  根据《清新区供销合作社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 (略) (略) 于2024年8月12日向我社递交了《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材料》,提交验收服务面积8635.61亩,折算补助面积5511.56亩,申请补贴金额31.*万元; (略) 清城区清禾 (略) 于2024年8月15日向我社递交了《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材料》,提交验收服务面积9090亩,折算补助面积2277.31亩,申请补贴金额13.*万元。

  我社于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期间,对上述经营主体递交的材料组织了审核查验并通过验收, (略) (略) 发放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31.*万元; (略) 清城区清禾 (略) 发放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13.*万元。特此公示。

  公示为期7天,自2024年9月6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社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新区太和镇建设北路1号

  联系人:陈仲炫 联系方式:0763-*

清新区供销合作社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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