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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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公告第3号)

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县审计机关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审计机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建设区域审计高地,不断加强审计改革创新,完成审计项目28个,促进财政增收节支2657万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审计支撑。

审计结果表明,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系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 (略) 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县人大第十九届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全面推动落实“1144”总体部署和“2233”发展目标,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江迈出坚实步伐。

——抓经济、搞建设推进有力。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和土地基金大幅减收带来的影响,制定系列稳经济政策措施,2023年向上争取资金*万元,同比增长8.83%,其中争取到位专项债券66800万元,拉动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加大减负纾困力度,新增减税降费5591万元, (略) 场主体税费负担,增强发展动力。加强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筹措涉企奖补资金7620万元,涵养厚植优秀税源。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万元、财政收入74340万元,抓经济成效明显。

——保民生、防风险积极有效。聚焦群众期盼,安排财政资金统筹办好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困难救助、环境改善等30余件民生实事,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持续保持在70%以上。扎实抓好粮食稳产,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8.5万亩,投入财政资金7309万元推动全县50余项惠农惠民政策落地落实。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做好“保交楼、稳民生”等工作,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健全政府债务管理体系,积极筹措资金按时偿还政府债务本息44212.28万元,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大监督、强整改实施有方。制定《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协作机制(试行)》,持续深化审计与人大、纪检监察、巡察等单位协同配合,移送问题线索12件,6人受到处理处分。坚持一体推进审计整改,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质询,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总体格局基本形成。组织开展审计整改专项行动,推动问题销号48个,整改问题金额1847万元,促进制度修订完善9项,审计“治病防病”功能有效发挥。

一、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情况

(一)财政总体收支情况

2023年度,全县财政总收入*万元(含上年结余21852万元、19899万元、48万元),支出*万元,结余65920万元,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3年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万元,其中:本级收入74340万元(比2022年收入增加14185万元,增幅19.08%),其他收入*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万元、调入资金15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189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6万元、上年结余218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万元,其中:本级支出*万元、其他支出*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31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919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2万元)。年终结余36786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2023年度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万元,其中:本级收入*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9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95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6300万元、上年结余198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万元,其中:本级支出*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7500万元。年终结余2911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2023年度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7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2万元、上年结余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48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50万元。年终结余22万元。

(二)其他财政管理情况

1.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情况。2022年12月末全县政府隐性债务余额为*.20万元,2023年实际化解43966.14万元(安排预算资金、超收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偿还36033.90万元,核销核减债务7932.24万元),债务余额*.06万元。

2.财政暂付款清理化解情况。全县财政需清理化解存量暂付款*.34万元。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清理化解存量暂付款*.60万元,未清理消化存量暂付款余额*.74万元。

3.基层“三保”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2023年,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计算,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支出需求*万元,其中:保工资*万元、保运转5400万元、保基本民生89300万元。全年“三保”实际支出*万元,其中:保工资*万元、保运转5200万元、保基本民生86400万元,支出率为99.01%。

审计情况表明:2023年,县财政、税务等部门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4185万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安排统筹力度不够。一是暂付款清理消化目标未完成。县财政部门需清理化解的存量暂付款为*.34万元,截至2023年底,已清理化解*.60万元,暂未清理消化存量暂付款余额*.74万元,仅完成清理消化目标的52.02%。二是财政库款保障水平偏低,部分基层“三保”未及时足额保障到位。2023年度县级财政库款保障水平有3个月低于0.3;存在未及时足额保障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3类保基本民生类资金现象。三是地方配套资金未落实到位。开江县增发2023年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开江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建设、开江县2024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3个项目县级应配套资金未完全落实到位。

(二)专项资金规范管理不够。一是部分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和自然灾害救灾、基本公共卫生、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4类专项资金4847.20万元未按期下达;2022年度长岭镇天马头村、讲治镇镇龙寺村和复 (略) 资金未拨付部分150万元结转至2024年后未再分配至相应村社。二是管理使用不规范。部分预算单位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如开江县回 (略) 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333.34万元直接 (略) 基本账户;县应急管理局超范围列支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54万元;县财政局将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振兴战略奖补)420万元下达至预算单位后又调剂部分资金下达至乡镇,存在专项资金二次分配现象。三是部分资金拨付不严格。拖欠拨付讲治镇大雄村3组北朝门滑坡排危等5个项目合同约定工程价款70.90万元;拖欠拨付地质灾害专职监测员补助35.28万元;拖欠拨付县疾控中心、永 (略) 、 (略) 3个单位设置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采购项目资金36.04万元。

(三)绩效管理作用发挥不够。一是部分财政资金闲置。2022年和2023 (略) 扶持资金仍有2010万元结存于县财政部门,形成资金闲置1年以上,未发挥资金应有效益。二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或未达时间要求。甘棠镇马号村2组池塘湾滑坡排危除险等6个项目未按期开工建设;开江县2024年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建设项目应于2024年4月15日前全面完工并上线运行,但目前仅签订采购合同;开江县职业中学“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3个采购项目未按期完成且暂未验收;开江县普安中学A区改扩建工程仅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推进迟缓。

二、部分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略) 场监管局、县司法局2个县 (略) 初中、新太初中、东城小学、讲治小学4个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广福镇、灵岩镇202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单位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相关法律法规,财政财务管理逐年向好、不断规范,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查出问题数量逐年减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单位预(决)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任市初中缺少2023年部门决算中预算支出相关资产和负债编制信息,涉及金额2656.25万元。二是部分支出未纳入决算管理。县司法局“三公经费”0.6万元未纳入预决算管理,广福镇2023年奖补资金31.55万元和东城小学2023年劳务支出12.67万元未纳入部门决算。三是部分单位决算报表数据不精准。县市监局财政决算报表支出与预算管理指标支出差异233.31万元;新太初中决算报表财政拨款收入与会计账务财政拨款收入差异10.60万元;讲治小学“财政一体化平台”支出明细与财务核算数据差异621.78万元。

(二)资源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应入未入固定资产822.70万元,涉及6个单位:灵岩镇购入3.23万元保密设备、广福镇购入11.20万元办公设备、新太初中购入10.58万元教学专用设备、任市初中购入3.57万元仪器设备、东城小学购入4.69万元监控等设备、讲治小学2个完成结算的竣工项目771.75万元及购入17.68万元专用教学设备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精准。县司法局固定资产原值差异金额18.85万元、累计折旧差异金额15.02万元;东城小学部分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356.16万元;新太初中房屋和构筑物净值差异金额48.83万元;任市初中固定资产原值差异金额636.45万元。三是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不到位。县市监局资产信息要素登记不齐全;任市初中、讲治小学2023年度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灵岩镇对无法使用的资产未按处置程序申请报废;新太初中10处2205㎡房屋闲置1年以上,涉及资金48.24万元。

(三)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一是未按要求严控个别一般性支出。广福镇、东城小学、讲治小学2023年度超预算支出231.34万元;灵岩镇培训费使用不规范3.67万元;县司法局16项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增长187.12万元;县市监局办公费支出增幅达286.21%。二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差距。任市初中、新太初中未达压减“三公经费”要求,超预算列支2.7万元;县市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执行23.88万元;东城小学违规发放奖金1.6万元,多发放课后服务课时费3.29万元,基本支出挤占营养餐补助资金和课后服务服务费1.93万元。三是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县市监局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缺乏有效控制,车辆油耗审核把关不严,涉及金额6.13万元;县司法局2023年支付无车牌号汽车加油63次2270升,涉及金额1.89万元。

(四)绩效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广福镇4个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48.20万元;灵岩镇建设项目程序倒置、拆分工程建设项目、虚增工程量,涉及金额94.18万元;讲治小学课后服务费和幼儿保教费执行不到位金额1.43万元;县司法局2023年上级政法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率仅为36.16%。二是财政监督管理不到位。广福镇、灵岩镇、任市初中、讲治小学财务管理不规范金额76.42万元;县市监局、广福镇、东城小学、讲治小学、任市初中超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86.67万元;广福镇、灵岩镇、东城小学、任市初中会计核算不规范、决算信息不完整金额1152.76万元;县市监局对票据审核监督未到位,涉及金额78.11万元。三是资金绩效发挥不充足。灵岩镇、任市初中货币资金管理不到位,形成沉淀资金103.98万元;县市监局、任市初中、新太初中、讲治小学未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370.01万元;灵岩镇、讲治小学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效益发挥不佳,涉及金额35.08万元。

三、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 (略) 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略) 2023年度医疗收费和采购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 (略) 大力推进新区建设,积极推进学科建设,药械采购 (略) 业务需求,患者满意度不断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不严。 (略) 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相关政策规定收费232.63万元。二是药械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药械采购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采购程序不规范。三是网络与数据安全隐患较大。重要行业数据日常安全管理不严格,在用3个信息系统均存储有患者个人敏感信息数据,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有待完善。

(二)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专项审计情况。对金山公司、 (略) 202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企业积极发挥国有实体企业优势,主动承担企业职能,强化推进项目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 (略) 单程规定设立董事会, (略) 购置车辆、聘用子公司总经理, (略) 人员职数。兴开集团超用工数量和岗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21人次。二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金山公司2022年出借资金未及时收回本息924.80万元,未及时清收职工借款44.84万元,存在资金流失风险。兴开集团“三重一大”制度制定不规范,未建立内审机构,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不够。三是企业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金山公司违反相关规定发放重大项目贡献奖励金7.6万元。 (略) 转嫁报销费用12. (略) 利润,职工向公司借款160.48万元用于支付货款等各项费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21万元。三是资产管理质量不高效。金山公司财务账面与台账登记的无形资产差异3939.99万元。兴开集团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账表不符金额2202.31万元。

(三)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保审计情况。对八庙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乡镇深入贯彻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八庙镇未按巡河制度开展巡河工作;部分河道环境卫生较差,南河(社区段)河道有大量垃圾漂浮;库区水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制度执行不严格。二是履行生态保护监督责任不深入。个别村社未建立垃圾池或垃圾桶,农村垃圾清运不及时,部分农户垃圾未集中统一处理,存在焚烧现象;农药化肥农膜使用管理不当。三是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不严格。2022年占用耕地违规建房2起,部分宅基地审批不严格,存在未批先建或“三到场”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土地流转底数不清,未在流转台账上予以登记,少数土地流转合同要素不齐。

四、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中省粮食生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2 (略) 粮食生产项目(大豆种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全县分配大豆种植任务面积12.76万亩,完成12.92万亩,大豆种植相关资金投入1660.88万元,大豆种植工作推进较好,荣获大豆扩种先进县称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乡镇未完成目标任务。梅家乡、新宁镇、普安镇、讲治镇4个乡镇实际完成数均比任务数少,涉及230.74亩。二是大豆生产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大豆种植补贴资金拨付不及时,需财政资金871.08万元,实际支付295.62万元。三是个别集体经济组织大豆种植当年亏损。梅家乡、新宁镇2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大豆种植当年共计亏损5.72万元。

(二)开江县2022年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专项审计情况。对灵岩镇土地坪村、普安镇沙河村、任市镇龙王沟村2022年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助力乡村振兴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相关村社对集体“三资”管理较为重视,“三资”管理工作成效较好,基层组织运转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制度执行方面,3个村均未结合实际制定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或制度制定内容不完整;3个村级监委会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督作用未发挥;部分重大事项决策未经集体会议研究决定;财务管理和村务档案不规范;未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二是资金管理方面,3个村会计核算不规范金额20.95万元;2个村支出票据不合规金额2.75万元;龙王沟村33.01万元长达一年以上未使用;土地坪村多计工程造价3.69万元;沙河村应收未收土地转包费20.50万元。三是资产管理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村集体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问题,2个村厕所革命改造项目进度严重滞后,涉及资金205.66万元;沙河村超预算支付工程价款0.72万元;村级资产台账登记不完整、不连续,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3个村账账不符金额151.03万元;3个村0.71万元固定资产毁损后未及时清理核实,未按程序进行核销处理。四是资源管理方面,3个村土地流转管理不到位,合同签订不规范,未建立土地流转台账或台账与实际不符,未按规定上报审查备案;2个村13口山坪塘和堰塘不能正常蓄水使用;龙王沟村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8.13万元。

(三)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专项审计情况。对全县43个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村级组织积极加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项目的实施和推进,为实现农民增收致富、推动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政策措施落实方面,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不规范;2个村未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章程;19个村未健全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制度;18个村未健全集体经济财务公开制度;13个村未健全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机制;8个村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不到位;2个村股权量化程序不合规。二是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财政部门超30日下达补助资金2200万元;7个村未对专项资金进行专账专户核算;16个村支付票据不合规;13个村闲置专项资金;28个村会计核算不规范。三是项目建设管理方面,5个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内容不规范、不完整;6个村项目推进缓慢;9个村项目实施程序不合规;7个村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内容;14个村项目验收不规范。四是项目运营效益方面,5个村项目管理不到位;8个村项目无收益;10个村未及时收回本金及分红。

(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落实和资金专项审计情况。对2021年至2023年开江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餐)政策落实和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教 (略) 市县决策部署要求组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有效改善,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拨付分配不及时。部分学校多申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67978元;财政部门超30日下达营养膳食补助资金5663万元。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任市双河小学挤占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95万元;东城小学挤占营养餐结余资金4.37万元;部分学校挤占营养餐资金52.29万元;部分学校白条支付食堂劳务费245.05万元;部分学校营养餐账务管理混乱、未单独建账核算、未按规定公示食堂账务收支情况;部分学校大额现金支付营养餐资金584.83万元;三是学校供餐管理不严格。1所学校将食堂对外承包,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后,未及时按规定收回食堂经营权;部分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落实不到位,带量食谱菜品与出入库不完全一致。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县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常态化监督,实施重大投资决算审计项目2个,完成重点投资结算审计项目8个,完成政府临时交办投资审计项目165个,促进政府减少支出2106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严格。部分项目存在用地、环评、水保、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施工图审查、规划、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许可)未及时办理的问题。二是工程建设管理运营不规范。个别项目存在竣工结算办理不及时、现场资料管理不规范、进度款审核不严、不平衡报价项目变更管理不到位,以及项目工期延误造成管理成本增加等问题,有的项目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竣工验收不规范。三是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结算审核把关不严,报审结算书中部分施工内容与实际不符,存在少建多报、重复计量或单价过高现象,8个政府投资项目多计工程价款452.56万元。

六、审计查出问题和移送线索的处理情况

2023年以来,审计部门坚持系统研究思维,持续加强综合分析,针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针对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坚持立足宏观治理,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和整改要求86条,促进有关部门(单位)规范管理、建章立制,并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县级领导先后10余次对审计情况作出批示,要求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整改,狠抓整改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逐项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有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对审计发现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已按规定移交线索12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6人。下一步,县政府将认真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并按规定于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收支质量。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积极培植财源税源,加强财政收入组织,推动财政收入量质齐升。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盘活各类存量资金;推进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预算支出管理水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硬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二)统筹各项政策衔接,促进发展提质增效。强化年度间政策衔接,分类采取优化、调整、加强等举措,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促进各项宏观政策形成系统集成效应。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强资源统筹利用,集中财力办大事,强化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严格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全面织密保障体系,促进惠民政策和民生项目落地见效。

(三)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科学合理调度拨付资金,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加强债务全过程管理,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力度,防范行业性系统性风险;全面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抓好风险监测分析,持续提升县属国有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2024年公告第3号)

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县审计机关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审计机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建设区域审计高地,不断加强审计改革创新,完成审计项目28个,促进财政增收节支2657万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审计支撑。

审计结果表明,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系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 (略) 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县人大第十九届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全面推动落实“1144”总体部署和“2233”发展目标,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江迈出坚实步伐。

——抓经济、搞建设推进有力。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和土地基金大幅减收带来的影响,制定系列稳经济政策措施,2023年向上争取资金*万元,同比增长8.83%,其中争取到位专项债券66800万元,拉动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加大减负纾困力度,新增减税降费5591万元, (略) 场主体税费负担,增强发展动力。加强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筹措涉企奖补资金7620万元,涵养厚植优秀税源。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万元、财政收入74340万元,抓经济成效明显。

——保民生、防风险积极有效。聚焦群众期盼,安排财政资金统筹办好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困难救助、环境改善等30余件民生实事,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持续保持在70%以上。扎实抓好粮食稳产,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8.5万亩,投入财政资金7309万元推动全县50余项惠农惠民政策落地落实。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做好“保交楼、稳民生”等工作,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健全政府债务管理体系,积极筹措资金按时偿还政府债务本息44212.28万元,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大监督、强整改实施有方。制定《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协作机制(试行)》,持续深化审计与人大、纪检监察、巡察等单位协同配合,移送问题线索12件,6人受到处理处分。坚持一体推进审计整改,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质询,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总体格局基本形成。组织开展审计整改专项行动,推动问题销号48个,整改问题金额1847万元,促进制度修订完善9项,审计“治病防病”功能有效发挥。

一、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情况

(一)财政总体收支情况

2023年度,全县财政总收入*万元(含上年结余21852万元、19899万元、48万元),支出*万元,结余65920万元,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3年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万元,其中:本级收入74340万元(比2022年收入增加14185万元,增幅19.08%),其他收入*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万元、调入资金15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189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6万元、上年结余218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万元,其中:本级支出*万元、其他支出*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31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919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2万元)。年终结余36786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2023年度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万元,其中:本级收入*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9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95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6300万元、上年结余198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万元,其中:本级支出*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7500万元。年终结余2911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2023年度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7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2万元、上年结余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48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50万元。年终结余22万元。

(二)其他财政管理情况

1.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情况。2022年12月末全县政府隐性债务余额为*.20万元,2023年实际化解43966.14万元(安排预算资金、超收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偿还36033.90万元,核销核减债务7932.24万元),债务余额*.06万元。

2.财政暂付款清理化解情况。全县财政需清理化解存量暂付款*.34万元。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清理化解存量暂付款*.60万元,未清理消化存量暂付款余额*.74万元。

3.基层“三保”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2023年,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计算,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支出需求*万元,其中:保工资*万元、保运转5400万元、保基本民生89300万元。全年“三保”实际支出*万元,其中:保工资*万元、保运转5200万元、保基本民生86400万元,支出率为99.01%。

审计情况表明:2023年,县财政、税务等部门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4185万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安排统筹力度不够。一是暂付款清理消化目标未完成。县财政部门需清理化解的存量暂付款为*.34万元,截至2023年底,已清理化解*.60万元,暂未清理消化存量暂付款余额*.74万元,仅完成清理消化目标的52.02%。二是财政库款保障水平偏低,部分基层“三保”未及时足额保障到位。2023年度县级财政库款保障水平有3个月低于0.3;存在未及时足额保障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3类保基本民生类资金现象。三是地方配套资金未落实到位。开江县增发2023年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开江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建设、开江县2024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3个项目县级应配套资金未完全落实到位。

(二)专项资金规范管理不够。一是部分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和自然灾害救灾、基本公共卫生、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4类专项资金4847.20万元未按期下达;2022年度长岭镇天马头村、讲治镇镇龙寺村和复 (略) 资金未拨付部分150万元结转至2024年后未再分配至相应村社。二是管理使用不规范。部分预算单位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如开江县回 (略) 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333.34万元直接 (略) 基本账户;县应急管理局超范围列支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54万元;县财政局将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振兴战略奖补)420万元下达至预算单位后又调剂部分资金下达至乡镇,存在专项资金二次分配现象。三是部分资金拨付不严格。拖欠拨付讲治镇大雄村3组北朝门滑坡排危等5个项目合同约定工程价款70.90万元;拖欠拨付地质灾害专职监测员补助35.28万元;拖欠拨付县疾控中心、永 (略) 、 (略) 3个单位设置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采购项目资金36.04万元。

(三)绩效管理作用发挥不够。一是部分财政资金闲置。2022年和2023 (略) 扶持资金仍有2010万元结存于县财政部门,形成资金闲置1年以上,未发挥资金应有效益。二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或未达时间要求。甘棠镇马号村2组池塘湾滑坡排危除险等6个项目未按期开工建设;开江县2024年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建设项目应于2024年4月15日前全面完工并上线运行,但目前仅签订采购合同;开江县职业中学“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3个采购项目未按期完成且暂未验收;开江县普安中学A区改扩建工程仅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推进迟缓。

二、部分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略) 场监管局、县司法局2个县 (略) 初中、新太初中、东城小学、讲治小学4个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广福镇、灵岩镇202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单位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相关法律法规,财政财务管理逐年向好、不断规范,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查出问题数量逐年减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单位预(决)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任市初中缺少2023年部门决算中预算支出相关资产和负债编制信息,涉及金额2656.25万元。二是部分支出未纳入决算管理。县司法局“三公经费”0.6万元未纳入预决算管理,广福镇2023年奖补资金31.55万元和东城小学2023年劳务支出12.67万元未纳入部门决算。三是部分单位决算报表数据不精准。县市监局财政决算报表支出与预算管理指标支出差异233.31万元;新太初中决算报表财政拨款收入与会计账务财政拨款收入差异10.60万元;讲治小学“财政一体化平台”支出明细与财务核算数据差异621.78万元。

(二)资源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应入未入固定资产822.70万元,涉及6个单位:灵岩镇购入3.23万元保密设备、广福镇购入11.20万元办公设备、新太初中购入10.58万元教学专用设备、任市初中购入3.57万元仪器设备、东城小学购入4.69万元监控等设备、讲治小学2个完成结算的竣工项目771.75万元及购入17.68万元专用教学设备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精准。县司法局固定资产原值差异金额18.85万元、累计折旧差异金额15.02万元;东城小学部分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356.16万元;新太初中房屋和构筑物净值差异金额48.83万元;任市初中固定资产原值差异金额636.45万元。三是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不到位。县市监局资产信息要素登记不齐全;任市初中、讲治小学2023年度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灵岩镇对无法使用的资产未按处置程序申请报废;新太初中10处2205㎡房屋闲置1年以上,涉及资金48.24万元。

(三)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一是未按要求严控个别一般性支出。广福镇、东城小学、讲治小学2023年度超预算支出231.34万元;灵岩镇培训费使用不规范3.67万元;县司法局16项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增长187.12万元;县市监局办公费支出增幅达286.21%。二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差距。任市初中、新太初中未达压减“三公经费”要求,超预算列支2.7万元;县市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执行23.88万元;东城小学违规发放奖金1.6万元,多发放课后服务课时费3.29万元,基本支出挤占营养餐补助资金和课后服务服务费1.93万元。三是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县市监局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缺乏有效控制,车辆油耗审核把关不严,涉及金额6.13万元;县司法局2023年支付无车牌号汽车加油63次2270升,涉及金额1.89万元。

(四)绩效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广福镇4个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48.20万元;灵岩镇建设项目程序倒置、拆分工程建设项目、虚增工程量,涉及金额94.18万元;讲治小学课后服务费和幼儿保教费执行不到位金额1.43万元;县司法局2023年上级政法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率仅为36.16%。二是财政监督管理不到位。广福镇、灵岩镇、任市初中、讲治小学财务管理不规范金额76.42万元;县市监局、广福镇、东城小学、讲治小学、任市初中超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86.67万元;广福镇、灵岩镇、东城小学、任市初中会计核算不规范、决算信息不完整金额1152.76万元;县市监局对票据审核监督未到位,涉及金额78.11万元。三是资金绩效发挥不充足。灵岩镇、任市初中货币资金管理不到位,形成沉淀资金103.98万元;县市监局、任市初中、新太初中、讲治小学未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370.01万元;灵岩镇、讲治小学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效益发挥不佳,涉及金额35.08万元。

三、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 (略) 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略) 2023年度医疗收费和采购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 (略) 大力推进新区建设,积极推进学科建设,药械采购 (略) 业务需求,患者满意度不断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不严。 (略) 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相关政策规定收费232.63万元。二是药械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药械采购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采购程序不规范。三是网络与数据安全隐患较大。重要行业数据日常安全管理不严格,在用3个信息系统均存储有患者个人敏感信息数据,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有待完善。

(二)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专项审计情况。对金山公司、 (略) 202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企业积极发挥国有实体企业优势,主动承担企业职能,强化推进项目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 (略) 单程规定设立董事会, (略) 购置车辆、聘用子公司总经理, (略) 人员职数。兴开集团超用工数量和岗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21人次。二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金山公司2022年出借资金未及时收回本息924.80万元,未及时清收职工借款44.84万元,存在资金流失风险。兴开集团“三重一大”制度制定不规范,未建立内审机构,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不够。三是企业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金山公司违反相关规定发放重大项目贡献奖励金7.6万元。 (略) 转嫁报销费用12. (略) 利润,职工向公司借款160.48万元用于支付货款等各项费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21万元。三是资产管理质量不高效。金山公司财务账面与台账登记的无形资产差异3939.99万元。兴开集团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账表不符金额2202.31万元。

(三)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保审计情况。对八庙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乡镇深入贯彻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八庙镇未按巡河制度开展巡河工作;部分河道环境卫生较差,南河(社区段)河道有大量垃圾漂浮;库区水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制度执行不严格。二是履行生态保护监督责任不深入。个别村社未建立垃圾池或垃圾桶,农村垃圾清运不及时,部分农户垃圾未集中统一处理,存在焚烧现象;农药化肥农膜使用管理不当。三是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不严格。2022年占用耕地违规建房2起,部分宅基地审批不严格,存在未批先建或“三到场”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土地流转底数不清,未在流转台账上予以登记,少数土地流转合同要素不齐。

四、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中省粮食生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2 (略) 粮食生产项目(大豆种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全县分配大豆种植任务面积12.76万亩,完成12.92万亩,大豆种植相关资金投入1660.88万元,大豆种植工作推进较好,荣获大豆扩种先进县称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乡镇未完成目标任务。梅家乡、新宁镇、普安镇、讲治镇4个乡镇实际完成数均比任务数少,涉及230.74亩。二是大豆生产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大豆种植补贴资金拨付不及时,需财政资金871.08万元,实际支付295.62万元。三是个别集体经济组织大豆种植当年亏损。梅家乡、新宁镇2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大豆种植当年共计亏损5.72万元。

(二)开江县2022年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专项审计情况。对灵岩镇土地坪村、普安镇沙河村、任市镇龙王沟村2022年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助力乡村振兴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相关村社对集体“三资”管理较为重视,“三资”管理工作成效较好,基层组织运转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制度执行方面,3个村均未结合实际制定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或制度制定内容不完整;3个村级监委会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督作用未发挥;部分重大事项决策未经集体会议研究决定;财务管理和村务档案不规范;未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二是资金管理方面,3个村会计核算不规范金额20.95万元;2个村支出票据不合规金额2.75万元;龙王沟村33.01万元长达一年以上未使用;土地坪村多计工程造价3.69万元;沙河村应收未收土地转包费20.50万元。三是资产管理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村集体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问题,2个村厕所革命改造项目进度严重滞后,涉及资金205.66万元;沙河村超预算支付工程价款0.72万元;村级资产台账登记不完整、不连续,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3个村账账不符金额151.03万元;3个村0.71万元固定资产毁损后未及时清理核实,未按程序进行核销处理。四是资源管理方面,3个村土地流转管理不到位,合同签订不规范,未建立土地流转台账或台账与实际不符,未按规定上报审查备案;2个村13口山坪塘和堰塘不能正常蓄水使用;龙王沟村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8.13万元。

(三)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专项审计情况。对全县43个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村级组织积极加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项目的实施和推进,为实现农民增收致富、推动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政策措施落实方面,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不规范;2个村未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章程;19个村未健全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制度;18个村未健全集体经济财务公开制度;13个村未健全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机制;8个村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不到位;2个村股权量化程序不合规。二是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财政部门超30日下达补助资金2200万元;7个村未对专项资金进行专账专户核算;16个村支付票据不合规;13个村闲置专项资金;28个村会计核算不规范。三是项目建设管理方面,5个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内容不规范、不完整;6个村项目推进缓慢;9个村项目实施程序不合规;7个村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内容;14个村项目验收不规范。四是项目运营效益方面,5个村项目管理不到位;8个村项目无收益;10个村未及时收回本金及分红。

(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落实和资金专项审计情况。对2021年至2023年开江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餐)政策落实和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教 (略) 市县决策部署要求组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有效改善,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拨付分配不及时。部分学校多申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67978元;财政部门超30日下达营养膳食补助资金5663万元。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任市双河小学挤占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95万元;东城小学挤占营养餐结余资金4.37万元;部分学校挤占营养餐资金52.29万元;部分学校白条支付食堂劳务费245.05万元;部分学校营养餐账务管理混乱、未单独建账核算、未按规定公示食堂账务收支情况;部分学校大额现金支付营养餐资金584.83万元;三是学校供餐管理不严格。1所学校将食堂对外承包,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后,未及时按规定收回食堂经营权;部分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落实不到位,带量食谱菜品与出入库不完全一致。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县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常态化监督,实施重大投资决算审计项目2个,完成重点投资结算审计项目8个,完成政府临时交办投资审计项目165个,促进政府减少支出2106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严格。部分项目存在用地、环评、水保、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施工图审查、规划、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许可)未及时办理的问题。二是工程建设管理运营不规范。个别项目存在竣工结算办理不及时、现场资料管理不规范、进度款审核不严、不平衡报价项目变更管理不到位,以及项目工期延误造成管理成本增加等问题,有的项目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竣工验收不规范。三是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结算审核把关不严,报审结算书中部分施工内容与实际不符,存在少建多报、重复计量或单价过高现象,8个政府投资项目多计工程价款452.56万元。

六、审计查出问题和移送线索的处理情况

2023年以来,审计部门坚持系统研究思维,持续加强综合分析,针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针对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坚持立足宏观治理,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和整改要求86条,促进有关部门(单位)规范管理、建章立制,并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县级领导先后10余次对审计情况作出批示,要求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整改,狠抓整改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逐项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有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对审计发现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已按规定移交线索12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6人。下一步,县政府将认真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并按规定于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收支质量。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积极培植财源税源,加强财政收入组织,推动财政收入量质齐升。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盘活各类存量资金;推进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预算支出管理水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硬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二)统筹各项政策衔接,促进发展提质增效。强化年度间政策衔接,分类采取优化、调整、加强等举措,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促进各项宏观政策形成系统集成效应。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强资源统筹利用,集中财力办大事,强化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严格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全面织密保障体系,促进惠民政策和民生项目落地见效。

(三)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科学合理调度拨付资金,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加强债务全过程管理,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力度,防范行业性系统性风险;全面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抓好风险监测分析,持续提升县属国有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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