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安三高教学楼、宿舍楼走廊铝合金窗户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HNXH-GC-24-102 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新安三高教学楼、宿舍楼走廊铝合金窗户采购项目:
中标人:新安县磁涧羽飞门窗加工销售部
中标价格:24.19 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XH-GC-24-102 号
2、项目名称:新安三高教学楼、宿舍楼走廊铝合金窗户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 年 08 月 26 日
5 、评审日期:2024 年 09 月 06 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元)
HNXH-GC-24-102 号 新安三高教学楼、宿舍楼走廊铝合金窗户采购项目 新安县磁涧羽飞门
窗加工销售部 洛新产业集聚区东方 (略) 西八号 *.00
序号 名称
采购内容 工期期 项目负责人
1 新安三高教学楼、宿舍楼走廊铝合金窗户采购项目 新安三高教学楼、宿舍二楼至五楼走廊
采购安装铝合金窗户,窗户总面积约为 820 平方米。 20 日历天 刘强伟
三、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
002 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4112.30 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
代理机构支付(现金或转账)。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于 2024 年 09 月 06 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 2 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
理机构及时领取纸质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
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 7 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同
时接受邮寄、传真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第三高级中学
地 址:新安县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祥河 (略)
地 址: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涧西区永邦大厦 3-2106
联 系 人: 韦女士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安三高教学楼、宿舍楼走廊铝合金窗户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HNXH-GC-24-102 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新安三高教学楼、宿舍楼走廊铝合金窗户采购项目:
中标人:新安县磁涧羽飞门窗加工销售部
中标价格:24.19 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XH-GC-24-102 号
2、项目名称:新安三高教学楼、宿舍楼走廊铝合金窗户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 年 08 月 26 日
5 、评审日期:2024 年 09 月 06 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元)
HNXH-GC-24-102 号 新安三高教学楼、宿舍楼走廊铝合金窗户采购项目 新安县磁涧羽飞门
窗加工销售部 洛新产业集聚区东方 (略) 西八号 *.00
序号 名称
采购内容 工期期 项目负责人
1 新安三高教学楼、宿舍楼走廊铝合金窗户采购项目 新安三高教学楼、宿舍二楼至五楼走廊
采购安装铝合金窗户,窗户总面积约为 820 平方米。 20 日历天 刘强伟
三、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
002 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4112.30 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
代理机构支付(现金或转账)。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于 2024 年 09 月 06 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 2 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
理机构及时领取纸质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
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 7 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同
时接受邮寄、传真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第三高级中学
地 址:新安县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祥河 (略)
地 址: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涧西区永邦大厦 3-2106
联 系 人: 韦女士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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