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墩镇林业技术服务项目公开征集公告二次
双墩镇林业技术服务项目公开征集公告二次
双墩镇林业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相关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双建施招-2024SDGZ-0026
2、项目名称:双墩镇林业技术服务项目
3、项目地点:长丰县双墩镇境内
4、项目单位: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5、服务内容:林地勘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组卷、申报及林业案件鉴定测绘。
6、项目概算:林地勘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组卷、申报及林业案件鉴定测绘年总费用不超出*元,林地勘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组卷、申报:单个建设项目面积≤10亩的,按*元固定价结算;单个建设项目面积>10亩的按*元﹢(项目面积-10)×1000元×综合费率【价格包含项目面积>30亩时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费】
7、开标方式:竞争性谈判,按费率报价,综合费率最低者中标。(项目单位在不少于 3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中开展竞争性谈判,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满足发包文件全部质量、工期等实质性要求的且价格最低的企业为成交企业。),一旦中标,不得弃标,否则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8、服务期限:一年(1+N,N≤2),如技术服务质量得到业主认可,可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企业资质条件:投标公司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含*级)以上资质以及林业案件鉴定测绘*级(含*级)以上资质,能熟悉项目报批流程
2、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 (略) 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 (略) 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三、报名及评价时间、地点
1、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9:00-9:30(过时不接收)
2、递交及评价地点:双墩镇镇政府综合会议室( (略) (略) 交口,政府食堂二楼或咨询门卫)
3、评价时间:2024年8月30日9:30
4、评价所需材料:响应函、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及资质证书(资质与本项目相符)、公司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价单(密封、封口处加盖相应单位公章、现场提交)
5、联系人:何工 电话:0551-*
业主单位: 程主任 电话:0551-*
以上材料,格式自拟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2日
双墩镇林业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相关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双建施招-2024SDGZ-0026
2、项目名称:双墩镇林业技术服务项目
3、项目地点:长丰县双墩镇境内
4、项目单位: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5、服务内容:林地勘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组卷、申报及林业案件鉴定测绘。
6、项目概算:林地勘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组卷、申报及林业案件鉴定测绘年总费用不超出*元,林地勘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组卷、申报:单个建设项目面积≤10亩的,按*元固定价结算;单个建设项目面积>10亩的按*元﹢(项目面积-10)×1000元×综合费率【价格包含项目面积>30亩时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费】
7、开标方式:竞争性谈判,按费率报价,综合费率最低者中标。(项目单位在不少于 3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中开展竞争性谈判,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满足发包文件全部质量、工期等实质性要求的且价格最低的企业为成交企业。),一旦中标,不得弃标,否则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8、服务期限:一年(1+N,N≤2),如技术服务质量得到业主认可,可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企业资质条件:投标公司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含*级)以上资质以及林业案件鉴定测绘*级(含*级)以上资质,能熟悉项目报批流程
2、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 (略) 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 (略) 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三、报名及评价时间、地点
1、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9:00-9:30(过时不接收)
2、递交及评价地点:双墩镇镇政府综合会议室( (略) (略) 交口,政府食堂二楼或咨询门卫)
3、评价时间:2024年8月30日9:30
4、评价所需材料:响应函、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及资质证书(资质与本项目相符)、公司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价单(密封、封口处加盖相应单位公章、现场提交)
5、联系人:何工 电话:0551-*
业主单位: 程主任 电话:0551-*
以上材料,格式自拟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2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