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三八卫生院业务用房装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三八卫生院业务用房装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WS-*
二、项目名称: (略) 埇桥 (略) 业务用房装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建筑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 (略) 中段 98 号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9.1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埇桥 (略) 业务用房装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略) 埇桥 (略) 业务用房装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编制全部范围。 服务要求: 1、服务工作内容 资料收集整理、现场调研、专题研究、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编制、协助采购人报审等全过程相关工作和服务。 2、服务质量要求 (1)报告及初设应符合国家、建筑行业技术规程与标准要求,成果应包括文本、图纸、概算编制、效果图等设计成果,成果表达应清晰、规范,能够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 (2)编制单位要全面研究项目区发展现状,分析项目建设背景与需求,提出建设方案、实施意见和对策,充分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确保成果符合项目建设实际与需要。 (3)报告编制单位应及时向采购人进行沟通汇报,在采购人进行汇报时需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汇报材料。 (4)设计成果经审查后,根据相关要求获得批复或相应主管部门认可。 (5)成果形式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至少 4份,电子版至少 1份。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实施阶段协助EPC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单位开展工作,履约期至项目完成决算审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实施阶段协助EPC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单位开展工作,履约期至项目完成决算审计。 服务标准:国家质量标准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南翔恒泰3区13栋,联系方式:055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埇桥 (略)
地 址: (略) 埇桥区西关大街945号
联系方式:黄院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宿州 (略)
地 址: (略) (略) 南翔恒泰3区13栋
联系方式:055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一、项目编号:SZWS-*
二、项目名称: (略) 埇桥 (略) 业务用房装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建筑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 (略) 中段 98 号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9.1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埇桥 (略) 业务用房装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略) 埇桥 (略) 业务用房装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编制全部范围。 服务要求: 1、服务工作内容 资料收集整理、现场调研、专题研究、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编制、协助采购人报审等全过程相关工作和服务。 2、服务质量要求 (1)报告及初设应符合国家、建筑行业技术规程与标准要求,成果应包括文本、图纸、概算编制、效果图等设计成果,成果表达应清晰、规范,能够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 (2)编制单位要全面研究项目区发展现状,分析项目建设背景与需求,提出建设方案、实施意见和对策,充分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确保成果符合项目建设实际与需要。 (3)报告编制单位应及时向采购人进行沟通汇报,在采购人进行汇报时需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汇报材料。 (4)设计成果经审查后,根据相关要求获得批复或相应主管部门认可。 (5)成果形式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至少 4份,电子版至少 1份。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实施阶段协助EPC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单位开展工作,履约期至项目完成决算审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实施阶段协助EPC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单位开展工作,履约期至项目完成决算审计。 服务标准:国家质量标准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南翔恒泰3区13栋,联系方式:055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埇桥 (略)
地 址: (略) 埇桥区西关大街945号
联系方式:黄院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宿州 (略)
地 址: (略) (略) 南翔恒泰3区13栋
联系方式:055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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