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塘镇南大街两侧围挡建设工程施工第2次公示
曲塘镇南大街两侧围挡建设工程施工第2次公示
曲塘镇南大街两侧围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 | HAQTG*(GK005) |
项目名称 | 曲塘镇南大街两侧围挡建设工程 |
标段编号 | HAQTG*(GK005)* |
标段名称 | 曲塘镇南大街两侧围挡建设工程施工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拟中标候选人 | 江苏 (略) |
投标报价(元) | *.7 |
项目负责人 | 卞兆刚 |
二次公示理由 | 该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经复议,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通 (略)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王荣梅”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口岸街道项目区新建施工01标”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符合“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第十条规定及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的要求, 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我单位决定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江苏 (略) 为中标人。 |
备注 |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交易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交易发起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交易发起人将发布中标公告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
交易发起人 | (略) 曲塘镇曲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日期 | 2024年09月09日 |
附件:
曲塘镇南大街两侧围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 | HAQTG*(GK005) |
项目名称 | 曲塘镇南大街两侧围挡建设工程 |
标段编号 | HAQTG*(GK005)* |
标段名称 | 曲塘镇南大街两侧围挡建设工程施工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拟中标候选人 | 江苏 (略) |
投标报价(元) | *.7 |
项目负责人 | 卞兆刚 |
二次公示理由 | 该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经复议,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通 (略)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王荣梅”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口岸街道项目区新建施工01标”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符合“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第十条规定及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的要求, 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我单位决定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江苏 (略) 为中标人。 |
备注 |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交易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交易发起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交易发起人将发布中标公告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
交易发起人 | (略) 曲塘镇曲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日期 | 2024年09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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