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院内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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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院内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院内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项目)
【发布时间:2024-09-10】 【阅读次数: 】

    (略) (略) 院内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QZBZC[2024]1065

    二、项目名称:院内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项目

    三、成交信息

    01包

    供应商名称:沙市区飞羽广告设计工作室

    供应商地址:沙市区便河东路平安居三号楼3号

    成交金额(折扣):80%

    服务类

    项目名称:院内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项目

    服务范围: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要求: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评议满意度达到优的,可续签合同,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02包

    供应商名称: (略) 智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沙市区荆沙路与太岳 (略) 风景小区门面3栋

    1层5号(自主申报)

    成交金额(折扣):70%

    服务类

    项目名称:院内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项目

    服务范围: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要求: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评议满意度达到优的,可续签合同,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四、评审专家名单:魏能国(组长)、王玉玲、杨柳(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的80%计算,向 (略) 支付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按3000收费。金额:66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标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北京东路196号

    联系方式:0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区江汉路58号新时代大厦602室

    联系方式:07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星宇、张越同

    联系方式:0716-*

    (略)

    2024年09月10日


成交结果公告(院内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项目)
【发布时间:2024-09-10】 【阅读次数: 】

    (略) (略) 院内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QZBZC[2024]1065

    二、项目名称:院内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项目

    三、成交信息

    01包

    供应商名称:沙市区飞羽广告设计工作室

    供应商地址:沙市区便河东路平安居三号楼3号

    成交金额(折扣):80%

    服务类

    项目名称:院内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项目

    服务范围: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要求: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评议满意度达到优的,可续签合同,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02包

    供应商名称: (略) 智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沙市区荆沙路与太岳 (略) 风景小区门面3栋

    1层5号(自主申报)

    成交金额(折扣):70%

    服务类

    项目名称:院内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项目

    服务范围: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要求: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评议满意度达到优的,可续签合同,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四、评审专家名单:魏能国(组长)、王玉玲、杨柳(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的80%计算,向 (略) 支付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按3000收费。金额:66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标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北京东路196号

    联系方式:0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区江汉路58号新时代大厦602室

    联系方式:07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星宇、张越同

    联系方式:0716-*

    (略)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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