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服务含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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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服务含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网络安全服务 (含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TQFN*

二、项目名称:网络安全服务 (含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经济开发 (略) (略) 交口中关村协同创新智汇园A1栋4-5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大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网络安全服务 (含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

服务范围

网络安全服务 (含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

服务要求

承诺响应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提 (略) 络信息系 (略) 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提 (略) 络安全保障能力。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设备维保、渗透测试、应急响应、安全培训和安全设备五部分。

服务时间

12 个月

服务标准

所提供的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阮鸿飞,马凤才,李长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网络安全服务 (含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包河 (略) 509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杨

电话:0551-*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附件:公示材料.docx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网络安全服务 (含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TQFN*

二、项目名称:网络安全服务 (含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经济开发 (略) (略) 交口中关村协同创新智汇园A1栋4-5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大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网络安全服务 (含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

服务范围

网络安全服务 (含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

服务要求

承诺响应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提 (略) 络信息系 (略) 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提 (略) 络安全保障能力。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设备维保、渗透测试、应急响应、安全培训和安全设备五部分。

服务时间

12 个月

服务标准

所提供的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阮鸿飞,马凤才,李长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网络安全服务 (含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包河 (略) 509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杨

电话:0551-*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附件:公示材料.docx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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