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供应商库入库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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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供应商库入库公示

原公告地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A*F9O9KIA2M4A
标段/包名称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A*F9O9KIA2M4A001
有效起始日期
2024-08-12
有效截止日期
2024-08-16
公告附件
【建库公告-附件】2024.08.09-资格申请表.docx
【建库公告】2024.08.09-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盖章版.pdf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供应商建库公告

(略) 建 (略) (略) 为进一步规范小额建设工程管理和服务工作,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促进廉政建设,由于目前小型建筑工程项目较多,为了满足施工的要求, (略) 建 (略) (略) 决定组建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相关事宜如下:

  • 项目名称: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供应商建库
  • 建库单位: (略) 建 (略)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

  • 招标代理单位: (略) 建 (略) (略) 工程咨询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 实施地点:建库单位指定地点。
  • 建库内容:建立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2024年~2026年 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

建库后,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略)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实行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穗财采〔2019〕4号)等相关法律及规定,单项合同估算价*佰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均从该企业库中按照成本优化、经济节约、时间效率、经验能力及就近或随机抽取或价格比选的原则确定承揽单位。有效期三年。

六、有效期

建库有效期为3年,从建库完成后入库名单公示结束后次日起计算。

七、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内;

(2)特种专业工程承包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内;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内。

3.2021年1月至今独立完成至少三项类似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战略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类似业绩要求:办公区、实验室装修;电力、设备安装;土建施工;修缮项目)。

4.配备相应人员: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或以上级别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 (略)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2)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 (略)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6.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入库资格的处罚期内;

7.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入库申请登记截止时间前1年内入库申请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入库,不得分包转包。

八、资格审查及按专业类别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 资格 (略) 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 (略) 建 (略) (略) )进行,组织3名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和择优评分工作。申请人或申请文件不满足公告第七点要求的,视为不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2)确定入库资格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3)本次建库将选取1-10家单位入库;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按照综合评分表(附件八)进行综合评审,在满足综合得分60分的条件下,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选取1-10家单位入库;

九、参加入库申请登记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申请人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提供),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办公场所、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备审查。 十、入库申请资料要求
  • 申请资料

申请文件一正四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按顺序标注页码后装订成册,建议采用双面印刷方式,每页须加盖申请人公章,文件加盖骑缝章;入库申请文件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申请文件(具体格式详见《资格审查文件》)顺序要求如下:

1.入库申请文件封面、资格预审文件目录(格式自定);

2.入库申请人申请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一)

3.资格审查申请函;(附件二)

4.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入库申请登记的申请人代表有效授权书;

5.入库申请单位简介(附件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6.2021年1月至今完成至少三项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战略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附件四);

7.拟派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构成情况;(附件五);配备相关人员(含综合评分表内人员要求);

8.施工管理方案;

9.满足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附件六、七)。

10.入库企业按综合评分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如建设单位有提供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填报,如建设单位未提供格式的,则入库申请人自行制定格式。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装订成册。

十一、取消入库资格的情形

为加强、规范企业库的管理、运作,我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与入库企业签订入库协议,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入库企业予以理解并自愿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办法,接受我司的监督。如发现入库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暂停半年或半年以上承接业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库资格:

  • 成为“入库企业”后,借故推、拖、扯皮延误与招标人订合同的;
  • 对承揽的项目持消极态度,不积极配合我司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故意延误完成时间,造成工作被动及重大损失的;
  • 与他人串通或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以及招标人利益的;
  • 未经招标人同意,非法转让、转包承包业务的;
  • 背离职业道德,违反法律法规、程序和相关规定;
  • 因资质变更、取消等原因,不能承担招标人的相应工作的;
  • 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取消、降低资质的;
  •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主动要求退出企业库的。

另招标人对入库单位每个季度的服务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对于一次被评价不合格的服务单位,暂停6个月承接项目;对于二次被评价不合格的服务单位,将被从企业库中清退出去,在两年内不得承接招标人的小型施工项目。

十二、价格原则

每个小型工程发包前,招标人根据本公告确定承揽单位的原则确定参与报价的施工单位,报价单位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规模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略)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技术报告(2018年)》《 (略)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及《 (略) 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等或招标人提供的造价、图纸、清单,进行编制投标预算,招标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制度确定承揽单位。 (注:如报价期间有更新的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十三、公告发布、申请登记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4 年8月12日至 2024 年8月16日

(二)申请登记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2024 年8月13日至 2024 年8月27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6:30),非工作日不接受申请登记;

(三)如办理登记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申请登记截止日期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申请登记时间。

十四、申请登记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一)申请登记地点: (略) 建 (略) (略) ( (略) 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九楼工程咨询中心。

(二)申请登记时提交的资料包括:

(1)《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详见本公告附件;

(2)法人证明书(如授权委托人办理,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办理申请登记时需缴纳《资格审查文件》工本费 200 元,缴纳后不予退还,(如需开具发票(普票),请提供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并由负责本次征集工作的招标代理单位开具发票)。

十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略) 建 (略) (略) 网站(网址:http://**)、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公示期限:3日(最后一天为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由建库单位签发中选通知书。

十六、潜在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建库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期间向建库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略) 建 (略) (略) 工程咨询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

地址: (略) 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

  • 本次建库的公告修改、 (略) 建 (略) (略) 网站(网址:http://**)、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本建库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 (略) 建 (略) (略) 网站(网址:http://**)发布的文本为准。
  • 最终解释权

建库单位拥有本次建库活动及供应商库管理的解释权。

建库单位: (略) 建 (略) (略)

日期:2024年8月12日

原公告地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A*F9O9KIA2M4A
标段/包名称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A*F9O9KIA2M4A001
公告附件
【澄清公告】2024.08.09.pdf
第1次变更内容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供应商建库

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 建库公告中第八条 资格审查及按专业类别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3)本次建库将选取1-10家单位入库;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按照综合评分表(附件八)进行综合评审,在满足综合得分60分的条件下,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选取1-10家单位入库;”

修改为:

“(3)本次建库拟选取12家单位入库;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超过12家,则全部入库。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超过12家,则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择优选取12家单位入库,择优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各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企业综合服务能力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如果企业综合服务能力得分相等,按施工管理方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如果施工管理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略) 建 (略) (略)

2024年8月12日

项目名称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A*F9O9KIA2M4A
标段/包名称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A*F9O9KIA2M4A001
公告信息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

(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供应商库入库公示

项目名称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

(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供应商库

建库人

(略) 建 (略) (略)

公示名称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

(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供应商库入库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8月29日14时30分

入库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后,根据初步评审结果及择优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按综合评分法进行择优选取排名前12家单位入库。

现将拟入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入库单位名称

1

广东建科建筑 (略)

2

(略) (略)

3

广州 (略)

4

(略) (略)

5

广东一新 (略)

6

广东四维 (略)

7

广州 (略)

8

(略)

9

广州筑 (略)

10

(略)

11

深圳 (略)

12

广东 (略)

建库单位

名称

(略) 建 (略) (略)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

张工

联系方式

020-*

地址

(略) 先烈东路121号8楼

异议受理部门

名称

(略) 建 (略) (略) 工程咨询中心

联系人

张工

联系方式

020-*

地址

(略) 先烈东路121号9楼

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

(略) 建 (略) (略) 审计监督部

联系人

詹工

联系方式

020-*

地址

(略) 先烈东路121号8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9月10日14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 年9月11日17时00分

说明:异议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公告附件
【入库公示】2024.09.10.pdf
原公告地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A*F9O9KIA2M4A
标段/包名称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A*F9O9KIA2M4A001
有效起始日期
2024-08-12
有效截止日期
2024-08-16
公告附件
【建库公告-附件】2024.08.09-资格申请表.docx
【建库公告】2024.08.09-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盖章版.pdf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供应商建库公告

(略) 建 (略) (略) 为进一步规范小额建设工程管理和服务工作,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促进廉政建设,由于目前小型建筑工程项目较多,为了满足施工的要求, (略) 建 (略) (略) 决定组建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相关事宜如下:

  • 项目名称: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供应商建库
  • 建库单位: (略) 建 (略)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

  • 招标代理单位: (略) 建 (略) (略) 工程咨询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 实施地点:建库单位指定地点。
  • 建库内容:建立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2024年~2026年 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

建库后,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略)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实行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穗财采〔2019〕4号)等相关法律及规定,单项合同估算价*佰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均从该企业库中按照成本优化、经济节约、时间效率、经验能力及就近或随机抽取或价格比选的原则确定承揽单位。有效期三年。

六、有效期

建库有效期为3年,从建库完成后入库名单公示结束后次日起计算。

七、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内;

(2)特种专业工程承包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内;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内。

3.2021年1月至今独立完成至少三项类似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战略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类似业绩要求:办公区、实验室装修;电力、设备安装;土建施工;修缮项目)。

4.配备相应人员: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或以上级别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 (略)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2)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 (略)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6.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入库资格的处罚期内;

7.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入库申请登记截止时间前1年内入库申请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入库,不得分包转包。

八、资格审查及按专业类别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 资格 (略) 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 (略) 建 (略) (略) )进行,组织3名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和择优评分工作。申请人或申请文件不满足公告第七点要求的,视为不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2)确定入库资格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3)本次建库将选取1-10家单位入库;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按照综合评分表(附件八)进行综合评审,在满足综合得分60分的条件下,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选取1-10家单位入库;

九、参加入库申请登记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申请人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提供),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办公场所、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备审查。 十、入库申请资料要求
  • 申请资料

申请文件一正四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按顺序标注页码后装订成册,建议采用双面印刷方式,每页须加盖申请人公章,文件加盖骑缝章;入库申请文件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申请文件(具体格式详见《资格审查文件》)顺序要求如下:

1.入库申请文件封面、资格预审文件目录(格式自定);

2.入库申请人申请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一)

3.资格审查申请函;(附件二)

4.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入库申请登记的申请人代表有效授权书;

5.入库申请单位简介(附件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6.2021年1月至今完成至少三项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战略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附件四);

7.拟派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构成情况;(附件五);配备相关人员(含综合评分表内人员要求);

8.施工管理方案;

9.满足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附件六、七)。

10.入库企业按综合评分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如建设单位有提供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填报,如建设单位未提供格式的,则入库申请人自行制定格式。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装订成册。

十一、取消入库资格的情形

为加强、规范企业库的管理、运作,我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与入库企业签订入库协议,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入库企业予以理解并自愿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办法,接受我司的监督。如发现入库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暂停半年或半年以上承接业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库资格:

  • 成为“入库企业”后,借故推、拖、扯皮延误与招标人订合同的;
  • 对承揽的项目持消极态度,不积极配合我司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故意延误完成时间,造成工作被动及重大损失的;
  • 与他人串通或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以及招标人利益的;
  • 未经招标人同意,非法转让、转包承包业务的;
  • 背离职业道德,违反法律法规、程序和相关规定;
  • 因资质变更、取消等原因,不能承担招标人的相应工作的;
  • 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取消、降低资质的;
  •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主动要求退出企业库的。

另招标人对入库单位每个季度的服务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对于一次被评价不合格的服务单位,暂停6个月承接项目;对于二次被评价不合格的服务单位,将被从企业库中清退出去,在两年内不得承接招标人的小型施工项目。

十二、价格原则

每个小型工程发包前,招标人根据本公告确定承揽单位的原则确定参与报价的施工单位,报价单位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规模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略)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技术报告(2018年)》《 (略)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及《 (略) 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等或招标人提供的造价、图纸、清单,进行编制投标预算,招标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制度确定承揽单位。 (注:如报价期间有更新的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十三、公告发布、申请登记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4 年8月12日至 2024 年8月16日

(二)申请登记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2024 年8月13日至 2024 年8月27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6:30),非工作日不接受申请登记;

(三)如办理登记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申请登记截止日期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申请登记时间。

十四、申请登记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一)申请登记地点: (略) 建 (略) (略) ( (略) 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九楼工程咨询中心。

(二)申请登记时提交的资料包括:

(1)《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详见本公告附件;

(2)法人证明书(如授权委托人办理,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办理申请登记时需缴纳《资格审查文件》工本费 200 元,缴纳后不予退还,(如需开具发票(普票),请提供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并由负责本次征集工作的招标代理单位开具发票)。

十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略) 建 (略) (略) 网站(网址:http://**)、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公示期限:3日(最后一天为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由建库单位签发中选通知书。

十六、潜在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建库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期间向建库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略) 建 (略) (略) 工程咨询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

地址: (略) 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

  • 本次建库的公告修改、 (略) 建 (略) (略) 网站(网址:http://**)、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本建库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 (略) 建 (略) (略) 网站(网址:http://**)发布的文本为准。
  • 最终解释权

建库单位拥有本次建库活动及供应商库管理的解释权。

建库单位: (略) 建 (略) (略)

日期:2024年8月12日

原公告地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A*F9O9KIA2M4A
标段/包名称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A*F9O9KIA2M4A001
公告附件
【澄清公告】2024.08.09.pdf
第1次变更内容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供应商建库

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 建库公告中第八条 资格审查及按专业类别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3)本次建库将选取1-10家单位入库;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按照综合评分表(附件八)进行综合评审,在满足综合得分60分的条件下,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选取1-10家单位入库;”

修改为:

“(3)本次建库拟选取12家单位入库;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超过12家,则全部入库。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超过12家,则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择优选取12家单位入库,择优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各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企业综合服务能力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如果企业综合服务能力得分相等,按施工管理方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如果施工管理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略) 建 (略) (略)

2024年8月12日

项目名称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A*F9O9KIA2M4A
标段/包名称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A*F9O9KIA2M4A001
公告信息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

(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供应商库入库公示

项目名称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

(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供应商库

建库人

(略) 建 (略) (略)

公示名称

(略) 建 (略) (略) 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

(房屋建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供应商库入库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8月29日14时30分

入库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后,根据初步评审结果及择优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按综合评分法进行择优选取排名前12家单位入库。

现将拟入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入库单位名称

1

广东建科建筑 (略)

2

(略) (略)

3

广州 (略)

4

(略) (略)

5

广东一新 (略)

6

广东四维 (略)

7

广州 (略)

8

(略)

9

广州筑 (略)

10

(略)

11

深圳 (略)

12

广东 (略)

建库单位

名称

(略) 建 (略) (略)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

张工

联系方式

020-*

地址

(略) 先烈东路121号8楼

异议受理部门

名称

(略) 建 (略) (略) 工程咨询中心

联系人

张工

联系方式

020-*

地址

(略) 先烈东路121号9楼

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

(略) 建 (略) (略) 审计监督部

联系人

詹工

联系方式

020-*

地址

(略) 先烈东路121号8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9月10日14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 年9月11日17时00分

说明:异议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公告附件
【入库公示】2024.09.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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