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结果公告采购包1
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永春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0日 16:49 |
评审专家名单 | 冯玉明,黄荣安,吴作邦,郑国璋,周魁灏,林万峰,刘建秋 | ||
总中标金额 | ¥1567.*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63.com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春县城东北街9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37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5-*,*@*63.com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维尔利环保 (略) | (略) 汉江路156号 | 15,677,520.00元 | 89.80 |
采购包1(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
服务类(维尔利环保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 | 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条款等执行 | 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条款等执行 | 三年 | 吨 |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的排放限值;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有新的调整时,将按新标准、规范执行,因标准调整需要进行工艺改造时,由*方负责进行工艺改造。 | 15,069,600.00 |
1-1-2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 | 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条款等执行 | 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条款等执行 | 三年 | 吨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有新的调整时,将按新标准、规范执行,因标准调整需要进行工艺改造时,由*方负责进行工艺改造。 | 607,920.00 |
采购人代表: | 冯玉明 、 黄荣安 |
评审专家: | 吴作邦 、 郑国璋 、 周魁灏 、 林万峰 、 刘建秋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以中标总金额为依据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90%计取。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0.8%;500万-1000万0.45%;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帐、电汇、现金等方式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春县支行,银行账号:*2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7.532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永春县城东北街90号
联系方式:0595-*
名称: (略) (略)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379号
联系方式:0595-*,*@*63.com
项目联系人:李璐
电话:0595-*,*@*63.com
(略) (略)
2024年09月10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永春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0日 16:49 |
评审专家名单 | 冯玉明,黄荣安,吴作邦,郑国璋,周魁灏,林万峰,刘建秋 | ||
总中标金额 | ¥1567.*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63.com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春县城东北街9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37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5-*,*@*63.com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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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环保 (略) | (略) 汉江路156号 | 15,677,520.00元 | 89.80 |
采购包1(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
服务类(维尔利环保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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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 | 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条款等执行 | 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条款等执行 | 三年 | 吨 |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的排放限值;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有新的调整时,将按新标准、规范执行,因标准调整需要进行工艺改造时,由*方负责进行工艺改造。 | 15,069,600.00 |
1-1-2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 | 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条款等执行 | 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条款等执行 | 三年 | 吨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有新的调整时,将按新标准、规范执行,因标准调整需要进行工艺改造时,由*方负责进行工艺改造。 | 607,920.00 |
采购人代表: | 冯玉明 、 黄荣安 |
评审专家: | 吴作邦 、 郑国璋 、 周魁灏 、 林万峰 、 刘建秋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以中标总金额为依据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90%计取。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0.8%;500万-1000万0.45%;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帐、电汇、现金等方式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春县支行,银行账号:*2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7.532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永春县城东北街90号
联系方式:0595-*
名称: (略) (略)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379号
联系方式:0595-*,*@*63.com
项目联系人:李璐
电话:0595-*,*@*63.com
(略) (略)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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