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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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管理局
行政区域 永春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16:49
评审专家名单 冯玉明,黄荣安,吴作邦,郑国璋,周魁灏,林万峰,刘建秋
总中标金额 ¥156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璐
项目联系电话 0595-*,*@*63.com
采购单位 (略) 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永春县城东北街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5-*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37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5-*,*@*63.com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JP[GK]*

二、项目名称: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维尔利环保 (略) (略) 汉江路156号 15,677,520.00元 89.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

服务类(维尔利环保 (略)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 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条款等执行 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条款等执行 三年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的排放限值;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有新的调整时,将按新标准、规范执行,因标准调整需要进行工艺改造时,由*方负责进行工艺改造。 15,069,600.00
1-1-2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 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条款等执行 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条款等执行 三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有新的调整时,将按新标准、规范执行,因标准调整需要进行工艺改造时,由*方负责进行工艺改造。 607,92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冯玉明 、 黄荣安
评审专家: 吴作邦 、 郑国璋 、 周魁灏 、 林万峰 、 刘建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以中标总金额为依据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90%计取。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0.8%;500万-1000万0.45%;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帐、电汇、现金等方式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春县支行,银行账号:*2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7.532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永春县城东北街90号

联系方式:059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379号

联系方式:0595-*,*@*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璐

电话:0595-*,*@*63.com

(略) (略)

2024年09月10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管理局
行政区域 永春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16:49
评审专家名单 冯玉明,黄荣安,吴作邦,郑国璋,周魁灏,林万峰,刘建秋
总中标金额 ¥156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璐
项目联系电话 0595-*,*@*63.com
采购单位 (略) 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永春县城东北街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5-*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37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5-*,*@*63.com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JP[GK]*

二、项目名称: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维尔利环保 (略) (略) 汉江路156号 15,677,520.00元 89.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

服务类(维尔利环保 (略)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 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条款等执行 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条款等执行 三年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的排放限值;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有新的调整时,将按新标准、规范执行,因标准调整需要进行工艺改造时,由*方负责进行工艺改造。 15,069,600.00
1-1-2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 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条款等执行 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条款等执行 三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有新的调整时,将按新标准、规范执行,因标准调整需要进行工艺改造时,由*方负责进行工艺改造。 607,92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冯玉明 、 黄荣安
评审专家: 吴作邦 、 郑国璋 、 周魁灏 、 林万峰 、 刘建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以中标总金额为依据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90%计取。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0.8%;500万-1000万0.45%;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帐、电汇、现金等方式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春县支行,银行账号:*2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7.532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永春县城东北街90号

联系方式:059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379号

联系方式:0595-*,*@*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璐

电话:0595-*,*@*63.com

(略) (略)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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