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利通区适水产业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4年利通区适水产业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1号)、《2024年自治区财政适水产业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我局于9月9日对2024年利通区适水产业(创建全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骨干基地”)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请有关单位、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对项目验收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线索准确,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林 0953-*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6日(8:30-18:30)
地址: (略) 利通区利通北街263号
(略)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利通区适水产业项目公示表
制表单位: (略)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10日
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实施地点 | 养殖面积(亩) | 验收结果 | 拟补助资金 (万元) | 法人 | 备注 |
1 | (略) 利通区裕旺养殖专业合作社 | (略) 利通区 金银滩金川办七队 | 70(池塘) | 合格 | 2.5 | 吴兴华 | |
2 | 宁夏灵白龙峰养殖专业合作社 | (略) 利通区 灵白村二队 | 200(池塘) | 合格 | 4.0 | 马少峰 | |
合计 | 270 | 6.5 |
说明:1.项目实施单位购买优质水产养殖苗种记录、生产养殖记录、财务支付凭证完整齐全。
2.每个合作社池塘改造升级面积50亩以上,尾水处理达到灌溉标准。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1号)、《2024年自治区财政适水产业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我局于9月9日对2024年利通区适水产业(创建全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骨干基地”)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请有关单位、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对项目验收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线索准确,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林 0953-*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6日(8:30-18:30)
地址: (略) 利通区利通北街263号
(略)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利通区适水产业项目公示表
制表单位: (略)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10日
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实施地点 | 养殖面积(亩) | 验收结果 | 拟补助资金 (万元) | 法人 | 备注 |
1 | (略) 利通区裕旺养殖专业合作社 | (略) 利通区 金银滩金川办七队 | 70(池塘) | 合格 | 2.5 | 吴兴华 | |
2 | 宁夏灵白龙峰养殖专业合作社 | (略) 利通区 灵白村二队 | 200(池塘) | 合格 | 4.0 | 马少峰 | |
合计 | 270 | 6.5 |
说明:1.项目实施单位购买优质水产养殖苗种记录、生产养殖记录、财务支付凭证完整齐全。
2.每个合作社池塘改造升级面积50亩以上,尾水处理达到灌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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