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霍山国投集团员工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承包项目成交公示
安徽霍山国投集团员工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承包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霍山国投集团员工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DBSCG-2024-127
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单源直接采购公示发布日期:2024年9月5日
采购日期:2024年9月10日10时00分
最高限价:/
成交供应商名称:霍山县吴山贡鹅酒店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霍山县衡山 (略) 南潭苑小区2号综合楼
成交价:/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人将集团食堂现有固定资产及餐饮设施对外发包,选择一家餐饮企业经营管理,配齐基本运行所需要的用品用具,成交供应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水电气及人员工资社保、食材、副食品购买、用品损耗、维保维护、安全生产、健康防护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收取承包费,也不给补贴。(详见采购需求)
评审小组名单:汪海洋、黄利民、韩邦国
采购人名称:安徽霍山国有资产 (略)
地址: (略) 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国投大厦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安徽大 (略)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204室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564-*,*
监督部门:安徽霍山国有资产 (略) 纪检监察室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16楼1607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64-*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1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霍山国投大厦,联系电话:0564-*。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霍山国有资产 (略) 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安徽霍山国有资产 (略)
安徽大 (略)
2024年9月10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霍山国投集团员工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DBSCG-2024-127
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单源直接采购公示发布日期:2024年9月5日
采购日期:2024年9月10日10时00分
最高限价:/
成交供应商名称:霍山县吴山贡鹅酒店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霍山县衡山 (略) 南潭苑小区2号综合楼
成交价:/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人将集团食堂现有固定资产及餐饮设施对外发包,选择一家餐饮企业经营管理,配齐基本运行所需要的用品用具,成交供应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水电气及人员工资社保、食材、副食品购买、用品损耗、维保维护、安全生产、健康防护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收取承包费,也不给补贴。(详见采购需求)
评审小组名单:汪海洋、黄利民、韩邦国
采购人名称:安徽霍山国有资产 (略)
地址: (略) 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国投大厦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安徽大 (略)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204室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564-*,*
监督部门:安徽霍山国有资产 (略) 纪检监察室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16楼1607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64-*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1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霍山国投大厦,联系电话:0564-*。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霍山国有资产 (略) 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安徽霍山国有资产 (略)
安徽大 (略)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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