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琼中兆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9号地块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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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琼中兆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9号地块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通过琼中兆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9号地块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示

2024年9月4日,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营根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组对琼中 (略) 9号地块临时用地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琼中 (略) 9号地块临时用地的批复》(琼中自然资综字〔2022〕18号),我局准许琼中 (略) 使用位于琼中兆南城项目9号地块工程北侧面积为1686平方米(2.53亩)的地块,用于琼中兆南城项目9号地块工程工人生活区临时用地,用地期限为2022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4日。

现海南琼中 (略) 已完成该宗临时用地的复垦工作,并向我局申请复垦验收。2024年9月4日,县农业农村局、营根镇人民政府,组织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组对该宗临时用地进行复垦验收。

二、验收情况

经现场核实,该宗临时用地的地上附着物已全部清除完毕,土地已平整,种植玉米、蔬菜,复垦复绿完毕,验收组原则同意验收通过。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土地复垦阶段验收和总体验收形成初步验收结果后,负责组织验收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项目所在地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负责组织验收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提出”的规定,现我局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2日,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及时联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1日

(联系人:卢先生,电话号码:*)


关于通过琼中兆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9号地块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示

2024年9月4日,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营根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组对琼中 (略) 9号地块临时用地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琼中 (略) 9号地块临时用地的批复》(琼中自然资综字〔2022〕18号),我局准许琼中 (略) 使用位于琼中兆南城项目9号地块工程北侧面积为1686平方米(2.53亩)的地块,用于琼中兆南城项目9号地块工程工人生活区临时用地,用地期限为2022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4日。

现海南琼中 (略) 已完成该宗临时用地的复垦工作,并向我局申请复垦验收。2024年9月4日,县农业农村局、营根镇人民政府,组织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组对该宗临时用地进行复垦验收。

二、验收情况

经现场核实,该宗临时用地的地上附着物已全部清除完毕,土地已平整,种植玉米、蔬菜,复垦复绿完毕,验收组原则同意验收通过。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土地复垦阶段验收和总体验收形成初步验收结果后,负责组织验收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项目所在地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负责组织验收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提出”的规定,现我局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2日,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及时联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1日

(联系人:卢先生,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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