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国培计划”2024年-2025年农村地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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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国培计划”2024年-2025年农村地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SJ2024CG206号

二、项目名称:

(略) “国培计划”2024年-2025年农村地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百年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海淀区蓟门里小区22号楼4层510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万零*仟元整/年(¥*.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国培计划”2024年-2025年农村地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

服务范围: (略) “国培计划”2024年-2025年农村地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为大力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和教师队*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培计划”市级统筹和县级自主实施项目的通知》精神,经研究, (略) “国培计划”2024年-2025年农村地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承训机构进行采购。

服务时间:本次服务时限为73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金侠、单化理、王颖军、孙敏、杨帆(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①定额收取:中标金额*元(含)-*元(不含),定额5000元;

(二)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8月22日

3.开标日期:2024年9月5日

4.资格能力条件:本项目未作要求

5.业绩:(1)2023 年安徽省“国培计划”项目省统一招标采购 (第 59 包小学党组织书记研修,2023 年 10月12日;(2)2023 年安徽省“国培计划”项目省统一招标采购 (第 74 包物理化学生物骨干教师智能化育能力提升引领性培训项目),2023 年 10月 12 日;(3)2022 年安徽省“国培计划”项且省统一招标采购(第 5 包:农村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短期集中培训一科学),2022 年11月 23 日

6.信誉(荣誉获奖):(1)《开展实践导向的递培训,着力推进智能教育课堂实践》案例在安徽省 2023 年“国培计划”典型案例遴选中获得省级优秀案例 安徽省教育厅;(2)获得内蒙古自治区2021 年“国培计划”优秀工作案例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培训;(3)获得吉林省 2021 年 “国培计划”优秀工作案例 吉林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

7.项目负责人:无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淮北师范大学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不一致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9月19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成交供应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教育局

地? 址: (略) 谯城区薛阁街道药都大道1621号

联系方式: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F403室?

联系方式: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工

电? 话:0558-*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4年9月6日


一、项目编号:

BZSJ2024CG206号

二、项目名称:

(略) “国培计划”2024年-2025年农村地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百年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海淀区蓟门里小区22号楼4层510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万零*仟元整/年(¥*.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国培计划”2024年-2025年农村地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

服务范围: (略) “国培计划”2024年-2025年农村地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为大力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和教师队*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培计划”市级统筹和县级自主实施项目的通知》精神,经研究, (略) “国培计划”2024年-2025年农村地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承训机构进行采购。

服务时间:本次服务时限为73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金侠、单化理、王颖军、孙敏、杨帆(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①定额收取:中标金额*元(含)-*元(不含),定额5000元;

(二)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8月22日

3.开标日期:2024年9月5日

4.资格能力条件:本项目未作要求

5.业绩:(1)2023 年安徽省“国培计划”项目省统一招标采购 (第 59 包小学党组织书记研修,2023 年 10月12日;(2)2023 年安徽省“国培计划”项目省统一招标采购 (第 74 包物理化学生物骨干教师智能化育能力提升引领性培训项目),2023 年 10月 12 日;(3)2022 年安徽省“国培计划”项且省统一招标采购(第 5 包:农村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短期集中培训一科学),2022 年11月 23 日

6.信誉(荣誉获奖):(1)《开展实践导向的递培训,着力推进智能教育课堂实践》案例在安徽省 2023 年“国培计划”典型案例遴选中获得省级优秀案例 安徽省教育厅;(2)获得内蒙古自治区2021 年“国培计划”优秀工作案例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培训;(3)获得吉林省 2021 年 “国培计划”优秀工作案例 吉林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

7.项目负责人:无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淮北师范大学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不一致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9月19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成交供应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教育局

地? 址: (略) 谯城区薛阁街道药都大道1621号

联系方式: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F403室?

联系方式: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工

电? 话:0558-*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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