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洽会—沈阳韩国周韩国展区搭建及相关服务结果公告
2024辽洽会—沈阳韩国周韩国展区搭建及相关服务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辽洽会—沈阳韩国周韩国展区搭建及相关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辽洽会—沈阳韩国周韩国展区搭建及相关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浑南新区三义街28-4号1310室
中标(成交)金额:890,000(元)
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辽洽会—沈阳韩国周韩国展区搭建及相关服务
服务类
名称:2024辽洽会—沈阳韩国周韩国展区搭建及相关服务(C*博览会服务)
服务范围:2024沈阳—韩国投资贸易博览会暨沈阳韩国周活动,在沈阳新世界博览馆、沈阳新世界酒店、 (略) 、 (略) 街道等举行。本届韩国周期间,我市将在新世界博览馆展馆区设立韩国周主题展览展区, (略) 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采取“产业+消费品”的展览模式,围绕以展览带动贸易、以贸易促进投资、以合作推动发展,全力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扩容提质,通过商品展示、路演宣传、“B2B”对接洽谈等方式,全 (略) 与韩国经贸合作发展成果,进一步挖掘沈阳与韩国经贸合作新机遇, (略) 与韩国产业合作和商品贸易, (略) 优质消费产业创新升级。
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需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设计方案及各项效果图,可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实际调整,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2)成交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布展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3)项目成交后,施工布置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组织实施,不得以任何理 (略) 施工布置。如未能按采购人确认的服务标准完成,采购人有权取消与成交供应商的合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成交供应商在施工前须向采购人提交施工进度及工作计划,施工过程中应自觉接受采购单位、展馆与当地消防部门对工作进度及安全的检查。(5)成交之日起项目负责人需与采购人联络沟通,对接设计及搭建工作。(6)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本项目预算中不含供应商团队交通及食宿费用)。(7)其它未尽事宜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服务标准:合格,达到招标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索明莲、陈献勇、付雪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辽洽会—沈阳韩国周韩国展区搭建及相关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元以下部分为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商务局
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35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宏基 (略)
地址: (略) 沈河 (略) 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欣、于金鑫、王森艳、赵琳、翟萍
电 话:024-*/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2024辽洽会—沈阳韩国周韩国展区搭建及相关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9.4版.doc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辽洽会—沈阳韩国周韩国展区搭建及相关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 (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辽洽会—沈阳韩国周韩国展区搭建及相关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辽洽会—沈阳韩国周韩国展区搭建及相关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浑南新区三义街28-4号1310室
中标(成交)金额:890,000(元)
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辽洽会—沈阳韩国周韩国展区搭建及相关服务
服务类
名称:2024辽洽会—沈阳韩国周韩国展区搭建及相关服务(C*博览会服务)
服务范围:2024沈阳—韩国投资贸易博览会暨沈阳韩国周活动,在沈阳新世界博览馆、沈阳新世界酒店、 (略) 、 (略) 街道等举行。本届韩国周期间,我市将在新世界博览馆展馆区设立韩国周主题展览展区, (略) 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采取“产业+消费品”的展览模式,围绕以展览带动贸易、以贸易促进投资、以合作推动发展,全力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扩容提质,通过商品展示、路演宣传、“B2B”对接洽谈等方式,全 (略) 与韩国经贸合作发展成果,进一步挖掘沈阳与韩国经贸合作新机遇, (略) 与韩国产业合作和商品贸易, (略) 优质消费产业创新升级。
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需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设计方案及各项效果图,可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实际调整,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2)成交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布展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3)项目成交后,施工布置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组织实施,不得以任何理 (略) 施工布置。如未能按采购人确认的服务标准完成,采购人有权取消与成交供应商的合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成交供应商在施工前须向采购人提交施工进度及工作计划,施工过程中应自觉接受采购单位、展馆与当地消防部门对工作进度及安全的检查。(5)成交之日起项目负责人需与采购人联络沟通,对接设计及搭建工作。(6)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本项目预算中不含供应商团队交通及食宿费用)。(7)其它未尽事宜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服务标准:合格,达到招标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索明莲、陈献勇、付雪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辽洽会—沈阳韩国周韩国展区搭建及相关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元以下部分为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商务局
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35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宏基 (略)
地址: (略) 沈河 (略) 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欣、于金鑫、王森艳、赵琳、翟萍
电 话:024-*/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2024辽洽会—沈阳韩国周韩国展区搭建及相关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9.4版.doc包组编号: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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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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