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伊洛河偃师段流域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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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伊洛河偃师段流域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公开-2024-70
2、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区发展和改革 (略) 偃师区伊洛河(偃师段)流域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9月1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本 (略) 偃师区伊洛河(偃师段)流域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EOD项目策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施方案编制、投融资咨询、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立项、申报、通过专家评审、产业导入、资金投放等相关服务。
2、服务期:12个月。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偃师政采招标新(2024)0004号-1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略) 黄 (略) 18号 2,*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偃师区伊洛河(偃师段)流域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12个月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哈进新、邱露溢、吉文峰、张磊、王乾臣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收取支付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 (略) (略) 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 (略) (略) 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偃师区首阳大厦13楼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10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99/8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99/806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公开-2024-70
2、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区发展和改革 (略) 偃师区伊洛河(偃师段)流域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9月1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本 (略) 偃师区伊洛河(偃师段)流域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EOD项目策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施方案编制、投融资咨询、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立项、申报、通过专家评审、产业导入、资金投放等相关服务。
2、服务期:12个月。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偃师政采招标新(2024)0004号-1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略) 黄 (略) 18号 2,*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偃师区伊洛河(偃师段)流域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12个月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哈进新、邱露溢、吉文峰、张磊、王乾臣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收取支付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 (略) (略) 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 (略) (略) 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偃师区首阳大厦13楼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10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99/8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99/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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