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大屏幕显示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大屏幕显示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平 (略) 大屏幕显示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受中国平煤 (略) 招标采购中心的委托,对中平 (略) 大屏幕显示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对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平 (略) 大屏幕显示系统
招标编号:ZPZB-24Z384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 (略) 》、《中国平煤神马 (略) 》
公告日期:2024年8月22日
包号 | 设备名称 | 简要技术描述 | 单位数量 |
A | 大屏幕显示系统 | 点间距:1.25mm,显示尺寸:宽度18米、高度3.375米,采用COB封装,RGB晶片全倒装技术,共阴原理设计,晶片直接焊在PCB上,无焊线,散热好 | 1套 |
四、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评标日期:2024年9月12日
评标地点:中国平煤 (略) 招标采购中心东楼三楼307会议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包号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万元) | 综合 得分 |
A | 1 | (略) (略) | 129.0225 | 82.76 |
2 | 郑州千百视 (略) | 129.8175 | 74.08 | |
3 | 宁波G (略) | 129.2175 | 73.8 |
五、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8日17:30;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 (略) 》、《中国平煤神马 (略) 》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标人:中国平煤 (略) 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河 (略) 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器仪表科刘武刚 0375-*
业主单位:中平 (略)
地址:河 (略) 卫 (略)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明 0375-*
邮箱:*@*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河 (略) 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迪 0375-* 张安 0375-*
邮箱:*@*nzpzb.cn
财务:0375-*
中平 (略) 大屏幕显示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受中国平煤 (略) 招标采购中心的委托,对中平 (略) 大屏幕显示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对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平 (略) 大屏幕显示系统
招标编号:ZPZB-24Z384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 (略) 》、《中国平煤神马 (略) 》
公告日期:2024年8月22日
包号 | 设备名称 | 简要技术描述 | 单位数量 |
A | 大屏幕显示系统 | 点间距:1.25mm,显示尺寸:宽度18米、高度3.375米,采用COB封装,RGB晶片全倒装技术,共阴原理设计,晶片直接焊在PCB上,无焊线,散热好 | 1套 |
四、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评标日期:2024年9月12日
评标地点:中国平煤 (略) 招标采购中心东楼三楼307会议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包号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万元) | 综合 得分 |
A | 1 | (略) (略) | 129.0225 | 82.76 |
2 | 郑州千百视 (略) | 129.8175 | 74.08 | |
3 | 宁波G (略) | 129.2175 | 73.8 |
五、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8日17:30;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 (略) 》、《中国平煤神马 (略) 》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标人:中国平煤 (略) 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河 (略) 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器仪表科刘武刚 0375-*
业主单位:中平 (略)
地址:河 (略) 卫 (略)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明 0375-*
邮箱:*@*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河 (略) 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迪 0375-* 张安 0375-*
邮箱:*@*nzpzb.cn
财务: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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