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鹿寨县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期的更正公告
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鹿寨县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期的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鹿寨县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期)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鹿寨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2日 17: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12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洁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2-* | ||
采购单位 |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5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三中路1 (略) (略) 6楼6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洁婷 联系方式:077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4-G3-*-GXX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鹿寨县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00)。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广西 (略) 柳州分公司,开户银行: (略) 鱼峰支行,账号:*10434;(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凭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00)。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广西 (略) ,开户银行: (略) 鹿寨支行,账号:*06143;(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凭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更正理由:文件更正。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
2.网上查询地址: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 (略) 政府采购网)、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鹿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5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三中路1 (略) (略) 6楼608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洁婷 联系方式:0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洁婷
电 话: 077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鹿寨县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期)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鹿寨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2日 17: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12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洁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2-* | ||
采购单位 |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5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三中路1 (略) (略) 6楼6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洁婷 联系方式:077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4-G3-*-GXX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鹿寨县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00)。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广西 (略) 柳州分公司,开户银行: (略) 鱼峰支行,账号:*10434;(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凭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00)。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广西 (略) ,开户银行: (略) 鹿寨支行,账号:*06143;(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凭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更正理由:文件更正。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
2.网上查询地址: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 (略) 政府采购网)、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鹿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5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三中路1 (略) (略) 6楼608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洁婷 联系方式:0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洁婷
电 话: 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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