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初级中学2024年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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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初级中学2024年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宁陵县初级中学2024年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二次)

结果公告

(略) (略) 受宁陵县初级中学的委托,就宁陵县初级中学2024年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宁陵县初级中学2024年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SZSHR-2024-07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1.5预算金额:/

1.6采购范围及内容:对宁陵县初级中学餐厅进行经营管理,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为住宿学生提供早、中、晚餐饮服务,为非住宿学生提供中餐饮服务,具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1.7质量要求:合格

1.8服务期:3年

1.9服务地点:宁陵县初级中学

1.10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8月2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12日

2、开标地点: (略) 睢阳区归德路与宇航路 (略) 第一高级中学对面

3、专家评委名单:李晓红、苏天增、户永丽、乔璇一、韩雪梅、王江伟(采购人代表)、胡国印(采购人代表)

四、评标结果

经采购人宁陵县初级中学确认,评标结果如下:

中标人:河南隆 (略)

注册地址: (略) 虞城县田庙乡腾湾村富民路2号

五、主要成交标的

服务类

投标人名称:河南隆 (略)

中标内容:对宁陵县初级中学餐厅进行经营管理,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为住宿学生提供早、中、晚餐饮服务,为非住宿学生提供中餐饮服务,具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3年

质量要求:合格

、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略) 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陵县初级中学

地址: (略) 宁陵县珠江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联系人:刘校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华荣路33号亿康商务大厦A栋14028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2024年9月12日


宁陵县初级中学2024年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二次)

结果公告

(略) (略) 受宁陵县初级中学的委托,就宁陵县初级中学2024年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宁陵县初级中学2024年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SZSHR-2024-07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1.5预算金额:/

1.6采购范围及内容:对宁陵县初级中学餐厅进行经营管理,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为住宿学生提供早、中、晚餐饮服务,为非住宿学生提供中餐饮服务,具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1.7质量要求:合格

1.8服务期:3年

1.9服务地点:宁陵县初级中学

1.10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8月2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12日

2、开标地点: (略) 睢阳区归德路与宇航路 (略) 第一高级中学对面

3、专家评委名单:李晓红、苏天增、户永丽、乔璇一、韩雪梅、王江伟(采购人代表)、胡国印(采购人代表)

四、评标结果

经采购人宁陵县初级中学确认,评标结果如下:

中标人:河南隆 (略)

注册地址: (略) 虞城县田庙乡腾湾村富民路2号

五、主要成交标的

服务类

投标人名称:河南隆 (略)

中标内容:对宁陵县初级中学餐厅进行经营管理,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为住宿学生提供早、中、晚餐饮服务,为非住宿学生提供中餐饮服务,具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3年

质量要求:合格

、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略) 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陵县初级中学

地址: (略) 宁陵县珠江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联系人:刘校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华荣路33号亿康商务大厦A栋14028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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