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十八盘乡人民政府2024年汝阳县十八盘乡竹园村等4个村汉服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汝阳县十八盘乡人民政府2024年汝阳县十八盘乡竹园村等4个村汉服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汝政采-2024-427
2、采购项目名称:汝阳县十八盘乡人民政府2024年汝阳县十八盘乡竹园村等4个村汉服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9月1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5.1、采购内容:本次主要采购内容为汝阳县十八盘乡人民政府2024年汝阳县十八盘乡竹园村等4个村汉服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5.5、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汝阳政采招标新(2024)0001号-1 汝 (略) (略) 汝阳县刘店乡刘店镇卧龙大道65号 3,*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报价明细表 详见报价明细表 详见报价明细表 详见报价明细表 详见报价明细表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史俊奇、张丰庭、肖玲玲、张菊香、刘海滨(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网》、《中国 (略) 》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管部门:汝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汝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汝阳县十八盘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汝阳县十八盘乡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建乐 (略)
地址: (略) 洛龙 (略) 61号东方今典水晶七号10-2404室
联系人:樊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女士
联系方式:037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汝政采-2024-427
2、采购项目名称:汝阳县十八盘乡人民政府2024年汝阳县十八盘乡竹园村等4个村汉服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9月1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5.1、采购内容:本次主要采购内容为汝阳县十八盘乡人民政府2024年汝阳县十八盘乡竹园村等4个村汉服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5.5、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汝阳政采招标新(2024)0001号-1 汝 (略) (略) 汝阳县刘店乡刘店镇卧龙大道65号 3,*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报价明细表 详见报价明细表 详见报价明细表 详见报价明细表 详见报价明细表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史俊奇、张丰庭、肖玲玲、张菊香、刘海滨(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网》、《中国 (略) 》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管部门:汝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汝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汝阳县十八盘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汝阳县十八盘乡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建乐 (略)
地址: (略) 洛龙 (略) 61号东方今典水晶七号10-2404室
联系人:樊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女士
联系方式:0379-*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河南建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标书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