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县区苗子田径比赛服务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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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省县区苗子田径比赛服务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2024年辽宁省县区苗子田径比赛服务采购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3日

一、合同编号: *-*-001-0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辽宁省县区苗子田径比赛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2024年辽宁省县区苗子田径比赛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辽宁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开 (略) 399-1 

联系方式: * 

供应商(*方): 葫芦岛 (略)  

地 址: (略) 11-11号楼1单元501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2024年辽宁省县区苗子田径比赛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履约要求: 一、办赛资质 承办单位要具有承办活动(赛事)的能力。 二、办赛要求 (一)举办时间:拟定2024年08月,比赛天数3天(准确日程以报名后编排的竞赛日程天数为准)。 (二)举办地点: (略) 。 (三)参加人数为:约400人。 三、场地、器材、设备 1.保障比赛场地必须为田径场或室内田径馆,须为中国田径协会验收的(I、II、III类)场地(馆)。 2.器材、器械、设备必须是经过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品牌。 3.径赛必须采用电子计时系统,田赛必须采用激光测距仪测量。 四、费用 1.参赛单位教练员、运动员食宿费,裁判员、辅助裁判员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竞赛官员赛前筹备食宿费交通费、劳务费由供应商承担。 2.以上接待、比赛、物料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根据采购方要求调整经费支出。 五、接待要求 1.住宿:不低于三星酒店标准。标准间不低于170间、单人间不低于20间。 2.餐饮:满足至少200人同时用餐。运动队、裁判员餐标不得低于60元/人/天。 3.竞赛用车: (1)裁判员大巴(45座以上)2—3台(根据住宿裁判员人数确定); (2)竞赛秘书、TIC用中巴1台; (3)为技术代表、技术官员、赛事总管和赛事总管助理提供车辆保证。 (4)保障运动队驻地到场地的大巴车(37座以上),在赛事密集期,保证每30分钟发一班接驳车。 由省田径中心、竞赛主管和承办单位共同确定每天发车时间。承办单位须保证车况良好。司机姓名、电话要第一时间告知相关人员。司机 (略) 线,司机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 六、物料制作 1.承办单位需根据竞赛总管提供的器材清单在赛前10天准备好相关器材,由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田径中心”)和竞赛总管在赛前共同审查合格。 2.条幅制作: (1)比赛场地上方悬挂条幅:(根据悬挂位置设计尺寸,不得少于15米)内容为:2024年辽宁省县区苗子田径比赛 (2)技术会议会议室条幅或大屏幕(根据悬挂位置设计尺寸),内容为:2024年辽宁省县区苗子田径比赛 (3)赛场周边条幅及A字广告板赞助商可由承办单位自寻,内容须经省田径中心确定方可悬挂条幅或摆放A字板。 (详见采购文件)

履约期限: 服务时间:拟定2024年08月,比赛天数3天(准确日程以报名后编排的竞赛日程天数为准)。

履约地点: (略)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8月2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于颖、陈波、肖寒、侯雨鑫、朱晓琳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辽宁省县区苗子田径比赛服务采购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3日

一、合同编号: *-*-001-0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辽宁省县区苗子田径比赛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2024年辽宁省县区苗子田径比赛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辽宁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开 (略) 399-1 

联系方式: * 

供应商(*方): 葫芦岛 (略)  

地 址: (略) 11-11号楼1单元501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2024年辽宁省县区苗子田径比赛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履约要求: 一、办赛资质 承办单位要具有承办活动(赛事)的能力。 二、办赛要求 (一)举办时间:拟定2024年08月,比赛天数3天(准确日程以报名后编排的竞赛日程天数为准)。 (二)举办地点: (略) 。 (三)参加人数为:约400人。 三、场地、器材、设备 1.保障比赛场地必须为田径场或室内田径馆,须为中国田径协会验收的(I、II、III类)场地(馆)。 2.器材、器械、设备必须是经过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品牌。 3.径赛必须采用电子计时系统,田赛必须采用激光测距仪测量。 四、费用 1.参赛单位教练员、运动员食宿费,裁判员、辅助裁判员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竞赛官员赛前筹备食宿费交通费、劳务费由供应商承担。 2.以上接待、比赛、物料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根据采购方要求调整经费支出。 五、接待要求 1.住宿:不低于三星酒店标准。标准间不低于170间、单人间不低于20间。 2.餐饮:满足至少200人同时用餐。运动队、裁判员餐标不得低于60元/人/天。 3.竞赛用车: (1)裁判员大巴(45座以上)2—3台(根据住宿裁判员人数确定); (2)竞赛秘书、TIC用中巴1台; (3)为技术代表、技术官员、赛事总管和赛事总管助理提供车辆保证。 (4)保障运动队驻地到场地的大巴车(37座以上),在赛事密集期,保证每30分钟发一班接驳车。 由省田径中心、竞赛主管和承办单位共同确定每天发车时间。承办单位须保证车况良好。司机姓名、电话要第一时间告知相关人员。司机 (略) 线,司机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 六、物料制作 1.承办单位需根据竞赛总管提供的器材清单在赛前10天准备好相关器材,由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田径中心”)和竞赛总管在赛前共同审查合格。 2.条幅制作: (1)比赛场地上方悬挂条幅:(根据悬挂位置设计尺寸,不得少于15米)内容为:2024年辽宁省县区苗子田径比赛 (2)技术会议会议室条幅或大屏幕(根据悬挂位置设计尺寸),内容为:2024年辽宁省县区苗子田径比赛 (3)赛场周边条幅及A字广告板赞助商可由承办单位自寻,内容须经省田径中心确定方可悬挂条幅或摆放A字板。 (详见采购文件)

履约期限: 服务时间:拟定2024年08月,比赛天数3天(准确日程以报名后编排的竞赛日程天数为准)。

履约地点: (略)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8月2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于颖、陈波、肖寒、侯雨鑫、朱晓琳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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