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分公司机关及基层单位职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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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分公司机关及基层单位职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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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机关及基层单位职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二次)项目中标候选
人公示
(招标编号:GDZBDL-2024-414)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9 月 18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略) 机关及基层单位职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许昌寻味 (略) ,投标报价:146.8000 万元,
质量: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许昌寻味 (略) )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许昌寻味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许昌寻味 (略) )的评标情况:详见公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日期以内通过“中招联合
(略)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通过“ (略) ”作出
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
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
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以质疑
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河南省 (略) (略) (略) 委托, (略) 机
关及基层单位职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二次)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
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机关及基层单位职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GDZBDL-2024-414
3、项目概况: (略) 机关及基层单位职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具体内容祥见招标文
件。
4、招标控制价:低于 150.8 万元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范围: (略) (略) 机关及基层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7、服务期限:2 年
8、服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9、服务地点: (略) (略) 机关及基层单位 。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中国 (略) 》、《国家烟草专 (略) 站》、《河南省
电子 (略) 》、《 (略) 》、《 (略) (略) (略) 》
公开发布招标信息。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 年 9 月 13 日
评标地点: (略) 郑东 (略) 31 号新华书店广场 B 座 5 楼评标室。
四、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许昌寻味 (略)
投标总报价: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小写:*.00
服务期:2 年
服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 (略)
投标总报价: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小写:*.00 元
服务期:2 年
服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许昌花 (略)
投标总报价: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
小写:*.00 元
服务期:2 年
服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阳翟大道 61 号
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037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 (略)
地 址: (略) 魏都区半截河街道亚恒橡树湾商铺十号楼二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六、公示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日期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
(略)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通过“ (略) ”作出答复;
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
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
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
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
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
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略) (略)
2024 年 9 月 13 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阳翟大道 61 号
联 系 人:方先生
电 话:03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 (略)
地 址: (略) 魏都区半截河街道亚恒橡树湾商铺十号楼二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机关及基层单位职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二次)项目中标候选
人公示
(招标编号:GDZBDL-2024-414)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9 月 18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略) 机关及基层单位职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许昌寻味 (略) ,投标报价:146.8000 万元,
质量: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许昌寻味 (略) )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许昌寻味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许昌寻味 (略) )的评标情况:详见公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日期以内通过“中招联合
(略)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通过“ (略) ”作出
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
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
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以质疑
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河南省 (略) (略) (略) 委托, (略) 机
关及基层单位职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二次)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
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机关及基层单位职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GDZBDL-2024-414
3、项目概况: (略) 机关及基层单位职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具体内容祥见招标文
件。
4、招标控制价:低于 150.8 万元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范围: (略) (略) 机关及基层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7、服务期限:2 年
8、服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9、服务地点: (略) (略) 机关及基层单位 。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中国 (略) 》、《国家烟草专 (略) 站》、《河南省
电子 (略) 》、《 (略) 》、《 (略) (略) (略) 》
公开发布招标信息。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 年 9 月 13 日
评标地点: (略) 郑东 (略) 31 号新华书店广场 B 座 5 楼评标室。
四、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许昌寻味 (略)
投标总报价: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小写:*.00
服务期:2 年
服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 (略)
投标总报价: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小写:*.00 元
服务期:2 年
服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许昌花 (略)
投标总报价: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
小写:*.00 元
服务期:2 年
服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阳翟大道 61 号
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037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 (略)
地 址: (略) 魏都区半截河街道亚恒橡树湾商铺十号楼二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六、公示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日期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
(略)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通过“ (略) ”作出答复;
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
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
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
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
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
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略) (略)
2024 年 9 月 13 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阳翟大道 61 号
联 系 人:方先生
电 话:03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 (略)
地 址: (略) 魏都区半截河街道亚恒橡树湾商铺十号楼二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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