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申请租用打印机项目采购结果公告-结果公告
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申请租用打印机项目采购结果公告-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申请租用打印机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略) (略)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根据审查意见,我办关于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申请租用打印机项目,考虑该公司在价格力度、产品质量和维保服务便利相对有保障等因素,为降低采购成本和提高采购效率,因此我办拟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直接确定供应商)确定此项目的中标单位。 综上,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申请租用打印机项目,预算金额为*元,评标结果如下: 中标单位为: (略) (略) ,报价为*元,大写:*万*仟*佰**元整。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略) (略) | |
项目成交金额:2.*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我办提供租用打印机服务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上结果公示三个自然日。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 (略) 光明区公明 (略) 33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 崔工 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2024年9月14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申请租用打印机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略) (略)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根据审查意见,我办关于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申请租用打印机项目,考虑该公司在价格力度、产品质量和维保服务便利相对有保障等因素,为降低采购成本和提高采购效率,因此我办拟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直接确定供应商)确定此项目的中标单位。 综上,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申请租用打印机项目,预算金额为*元,评标结果如下: 中标单位为: (略) (略) ,报价为*元,大写:*万*仟*佰**元整。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略) (略) | |
项目成交金额:2.*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我办提供租用打印机服务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上结果公示三个自然日。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 (略) 光明区公明 (略) 33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 崔工 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2024年9月14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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