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中心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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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中心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CXYZB-2024-365

二、项目名称: (略) 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中心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价

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

成华区长天路11号

*.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

(略) 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中心法律服务

为继 (略) 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中心(下简称“联处中心”)相关工作, (略) 总工会拟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承接联处中心工会法律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值守联处中心劳动争议调解窗口,负责现场接待、登记、咨询和劳动争议调解处置整理相关资料等其他相关工作,预算金额29万元/年,本项目一招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一)服务内容

1、窗口值守服务:工作日9:00—17:00值守联处中心窗口,以专业的精神和热情的态度接听咨询电话,接待来访人员,提供专业意见,做好详细记录;接待向采购人申请法律援助的职工;节假日如遇突发情况,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需求予以响应。基于为职工提供便利的角度,供应商对涉及申请法律援助的职工材料进行初审,若材料存在问题则协助申请人完善相应材料后,及时报采购人进一步审核,不得耽误正常案件办理进度,案件紧急的,应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

2、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服务:根据联处中心的要求,参与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处置,发挥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纠纷处理过程中的经验和专业水平,参与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并建好工作台账;值班律师若参与案件调解,可就当月调解成功案件总数70%以内的案件领取相应调解案件补贴;

3、经验总结与调研汇报:供应商每季度向采购人报送4篇以上典型案例,每半年向采购人报送1篇以上主题明确、逻辑清晰、数据详实、建议具有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应围绕采购人拟定的主题且字数不少于3000字:

4、工作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日常工作台账的建立和归档;

5、应采购人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6、 (略) 总工会或联处中心安排的相关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接访情况统计表和接待记录原始资料,每季度最后2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接访情况的分析报告,同时12月20日前提供全年的分析报告。

2、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材料、文件、信息等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采购人的有关事项、材料、文件、信息和工作秘密。如因泄露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供应商须指派不少于3人的服务团队,为联处中心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按照工作要求至少1人坐班值守。同时人员均应具备律师职业资格证,熟练掌握宪法、民法典、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拟派遣服务团队的首席执业律师应具有从事劳动法律事务5年以上办案经验。其中,服务团队首席执业律师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参加现场值班,每年不少于10天,具体时间安排由采购人指定,应参加采购人指定的专题研究会、讨论会、研讨会等会议,对涉及采购人的诉讼、仲裁进行把关;若首席执业律师无故缺席采购人指定的会议3次以上或全年参加现场值班天数少于10天,采购人将扣除5%尾款,并影响供应商下次投标考核评分。

4、对日常事务的一般性口头法律咨询,应当由现场服务律师当场或当日回复。

(三)其他要求

1、服务期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引起前来咨询职工的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投诉次数超过3次/年,采购人有权扣除尾款部分5%的金额。

2、服务团队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需提前征得采购人同意。

3、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考核以合同约定为准),服务期内,若采购人工作需求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合同。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白颍(评审小组组长)、何伟、李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2600.00元(*仟*佰元整);

(2)单个采购包采购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至30万元(不含30万元)的代理费用报价为(小写):3500元,(大写)*仟*佰元整。

(3)单个采购包采购金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代理费用报价为(小写):5000元,(大写)*仟元整。

(4)单个采购包采购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代理费用,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5%收取;

收款单位:四川 (略) ;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677 868 68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总工会

地址: (略) 青羊区青羊大道129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2幢4楼

联系人:谭周菊、周玲玲

联系电话:028-*/*


一、项目编号:SCXYZB-2024-365

二、项目名称: (略) 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中心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价

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

成华区长天路11号

*.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

(略) 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中心法律服务

为继 (略) 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中心(下简称“联处中心”)相关工作, (略) 总工会拟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承接联处中心工会法律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值守联处中心劳动争议调解窗口,负责现场接待、登记、咨询和劳动争议调解处置整理相关资料等其他相关工作,预算金额29万元/年,本项目一招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一)服务内容

1、窗口值守服务:工作日9:00—17:00值守联处中心窗口,以专业的精神和热情的态度接听咨询电话,接待来访人员,提供专业意见,做好详细记录;接待向采购人申请法律援助的职工;节假日如遇突发情况,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需求予以响应。基于为职工提供便利的角度,供应商对涉及申请法律援助的职工材料进行初审,若材料存在问题则协助申请人完善相应材料后,及时报采购人进一步审核,不得耽误正常案件办理进度,案件紧急的,应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

2、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服务:根据联处中心的要求,参与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处置,发挥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纠纷处理过程中的经验和专业水平,参与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并建好工作台账;值班律师若参与案件调解,可就当月调解成功案件总数70%以内的案件领取相应调解案件补贴;

3、经验总结与调研汇报:供应商每季度向采购人报送4篇以上典型案例,每半年向采购人报送1篇以上主题明确、逻辑清晰、数据详实、建议具有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应围绕采购人拟定的主题且字数不少于3000字:

4、工作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日常工作台账的建立和归档;

5、应采购人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6、 (略) 总工会或联处中心安排的相关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接访情况统计表和接待记录原始资料,每季度最后2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接访情况的分析报告,同时12月20日前提供全年的分析报告。

2、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材料、文件、信息等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采购人的有关事项、材料、文件、信息和工作秘密。如因泄露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供应商须指派不少于3人的服务团队,为联处中心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按照工作要求至少1人坐班值守。同时人员均应具备律师职业资格证,熟练掌握宪法、民法典、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拟派遣服务团队的首席执业律师应具有从事劳动法律事务5年以上办案经验。其中,服务团队首席执业律师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参加现场值班,每年不少于10天,具体时间安排由采购人指定,应参加采购人指定的专题研究会、讨论会、研讨会等会议,对涉及采购人的诉讼、仲裁进行把关;若首席执业律师无故缺席采购人指定的会议3次以上或全年参加现场值班天数少于10天,采购人将扣除5%尾款,并影响供应商下次投标考核评分。

4、对日常事务的一般性口头法律咨询,应当由现场服务律师当场或当日回复。

(三)其他要求

1、服务期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引起前来咨询职工的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投诉次数超过3次/年,采购人有权扣除尾款部分5%的金额。

2、服务团队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需提前征得采购人同意。

3、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考核以合同约定为准),服务期内,若采购人工作需求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合同。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白颍(评审小组组长)、何伟、李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2600.00元(*仟*佰元整);

(2)单个采购包采购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至30万元(不含30万元)的代理费用报价为(小写):3500元,(大写)*仟*佰元整。

(3)单个采购包采购金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代理费用报价为(小写):5000元,(大写)*仟元整。

(4)单个采购包采购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代理费用,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5%收取;

收款单位:四川 (略) ;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677 868 68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总工会

地址: (略) 青羊区青羊大道129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2幢4楼

联系人:谭周菊、周玲玲

联系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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