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板桥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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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板桥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略) (略) 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软件园二期E3栋C座四层

成交金额:*.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1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略) 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二次);

服务范围:编 (略) (略) (略) 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按照整合优 (略) (略) 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开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面积约9300公顷。要求总体规划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规范,经专家评审后,报省审核批复;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6个月内完成,递交最终可交付使用的成果,包括图纸、资料图片等;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中服务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卉、方伟、刘卫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673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安徽中恒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杨岭路和外环西路交叉路口东南角、 (略) 宁阳新苑B-1004室,联系电话:0563-*、0563-*。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地址: (略) 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杨岭路和外环西路交叉路口东南角

联系方式:程先生、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恒 (略)

地址: (略) 宁阳新苑B-1004室

联系方式:刘女士、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刘女士

电话:0563-*、0563-* 

十、附件

1.磋商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最后报价.pdf

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略) (略) 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软件园二期E3栋C座四层

成交金额:*.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1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略) 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二次);

服务范围:编 (略) (略) (略) 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按照整合优 (略) (略) 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开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面积约9300公顷。要求总体规划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规范,经专家评审后,报省审核批复;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6个月内完成,递交最终可交付使用的成果,包括图纸、资料图片等;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中服务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卉、方伟、刘卫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673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安徽中恒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杨岭路和外环西路交叉路口东南角、 (略) 宁阳新苑B-1004室,联系电话:0563-*、0563-*。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地址: (略) 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杨岭路和外环西路交叉路口东南角

联系方式:程先生、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恒 (略)

地址: (略) 宁阳新苑B-1004室

联系方式:刘女士、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刘女士

电话:0563-*、0563-* 

十、附件

1.磋商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最后报价.pdf

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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