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弋江区水系连通工程可研编制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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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弋江区水系连通工程可研编制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L-2024-052

二、项目名称:2024年弋江区水系连通工程可研编制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水珠江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天河区天寿路105号9-19层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弋江区水系连通工程可研编制

服务范围:2024年弋江区水系连通工程可研编制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时间:30 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最新规范标准及主管 部门有关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投资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相关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章招兴、黄遵山、花海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3、投标人业绩: (略) 交椅湾新河工程(含沙涌整治)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略) 中心城区生态水系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五华县歧岭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510室,联系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地址: (略) 高新区管委会6楼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5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

一、项目编号:AHTL-2024-052

二、项目名称:2024年弋江区水系连通工程可研编制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水珠江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天河区天寿路105号9-19层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弋江区水系连通工程可研编制

服务范围:2024年弋江区水系连通工程可研编制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时间:30 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最新规范标准及主管 部门有关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投资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相关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章招兴、黄遵山、花海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3、投标人业绩: (略) 交椅湾新河工程(含沙涌整治)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略) 中心城区生态水系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五华县歧岭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510室,联系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地址: (略) 高新区管委会6楼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5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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