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工务部“广汕铁路运维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二次招标”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广州局集团公司工务部“广汕铁路运维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二次招标”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广州局集团公司工务部“广汕铁路运维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二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WZ-2024-13)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略) 运维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建设单位管理*供物资二次招标(2#包件)(招标编号:WZ-2024-13)[项目编号:*-002] 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共有3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了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否决投标文件的情况为:2家投标人未通过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8日18时00分至2024年9月22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略) (略) | / | / |
投标报价(万元) | 96.24 | / | / |
承诺质量目标 | 合格 | / | / |
交货期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 个月内 | / | / |
供货业绩 | 见附件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略) (略) 工务部
联系地址: (略) (略) 151号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部门: (略) (略) 物资部
联系地址: (略) (略) 151号
联系电话:020-*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工务部(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2024年9月18日
广州局集团公司工务部“广汕铁路运维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二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WZ-2024-13)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略) 运维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建设单位管理*供物资二次招标(2#包件)(招标编号:WZ-2024-13)[项目编号:*-002] 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共有3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了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否决投标文件的情况为:2家投标人未通过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8日18时00分至2024年9月22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略) (略) | / | / |
投标报价(万元) | 96.24 | / | / |
承诺质量目标 | 合格 | / | / |
交货期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 个月内 | / | / |
供货业绩 | 见附件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略) (略) 工务部
联系地址: (略) (略) 151号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部门: (略) (略) 物资部
联系地址: (略) (略) 151号
联系电话:020-*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工务部(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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