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公安局节水示范工程成交公告
信阳市公安局节水示范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ZX-2024-0902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节水示范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9月18日
6.开标地点: (略) (略) 第六开标厅
7.评标地点: (略) (略) 第十评标室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 (略) 公安局节水示范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工程量清单”。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3.工期:50日历天。
4.合同履行日期:50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价 | 单位 | |
HNZX-2024-0902-1 | (略) 公安局节水示范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工程量清单”。 | 中润 (略) | (略) (略) 37号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略) 公安局节水示范工程 | 采购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50日历天 | 王健宇 | 豫*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学强(业主评委)、许伟、胡文凯。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代理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9954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河南省·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废标情况说明:河南 (略) 响应文件中未附资格条件响应内容,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供应商资格要求,未通过资格审查,予以废标。
7.2各投标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节约用水事务中心
地 址: (略) (略) 2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 (略) 26号国奥大厦17楼
联系人:吴楠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楠
电话:*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 (略) 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ZX-2024-0902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节水示范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9月18日
6.开标地点: (略) (略) 第六开标厅
7.评标地点: (略) (略) 第十评标室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 (略) 公安局节水示范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工程量清单”。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3.工期:50日历天。
4.合同履行日期:50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价 | 单位 | |
HNZX-2024-0902-1 | (略) 公安局节水示范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工程量清单”。 | 中润 (略) | (略) (略) 37号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略) 公安局节水示范工程 | 采购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50日历天 | 王健宇 | 豫*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学强(业主评委)、许伟、胡文凯。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代理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9954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河南省·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废标情况说明:河南 (略) 响应文件中未附资格条件响应内容,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供应商资格要求,未通过资格审查,予以废标。
7.2各投标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节约用水事务中心
地 址: (略) (略) 2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 (略) 26号国奥大厦17楼
联系人:吴楠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楠
电话:*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 (略) 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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