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鸣凤镇一桥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远安县鸣凤镇一桥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远安县鸣凤镇一桥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行政区域 远安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5:05
评审专家名单 李红英,陈和新,肖婧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幸
项目联系电话 0717-*
采购单位 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捷高 (略)
代理机构地址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17-*
远安县鸣凤镇一桥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9 15:01:05|发布单位:湖北捷高 (略) |项目监管地:远安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13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4-*

三、项目名称

远安县鸣凤镇一桥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亿 (略)

供应商地址:远安县嫘祖镇苟家垭村三组

中标(成交)金额:109.*(万元)

综合评分法: 92.93(分)

工程类

名称:远安县鸣凤镇一桥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人行道2000㎡,铺设人行道青石板1800㎡,新建强弱电综合管线450m,增设树池50个,更换检查井盖板20个。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吴远致

执业证书信息:鄂 *

五、评审小组成员

李红英,陈和新,肖婧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9-18

2、评审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财库[2018]2号文、鄂建文[2023]35号文规定,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档案资料移交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2、收费金额:0.54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捷高 (略) 或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2、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成交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自行签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捷高 (略)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幸

电 话:071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远安县鸣凤镇一桥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行政区域 远安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5:05
评审专家名单 李红英,陈和新,肖婧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幸
项目联系电话 0717-*
采购单位 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捷高 (略)
代理机构地址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17-*
远安县鸣凤镇一桥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9 15:01:05|发布单位:湖北捷高 (略) |项目监管地:远安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13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4-*

三、项目名称

远安县鸣凤镇一桥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亿 (略)

供应商地址:远安县嫘祖镇苟家垭村三组

中标(成交)金额:109.*(万元)

综合评分法: 92.93(分)

工程类

名称:远安县鸣凤镇一桥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人行道2000㎡,铺设人行道青石板1800㎡,新建强弱电综合管线450m,增设树池50个,更换检查井盖板20个。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吴远致

执业证书信息:鄂 *

五、评审小组成员

李红英,陈和新,肖婧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9-18

2、评审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财库[2018]2号文、鄂建文[2023]35号文规定,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档案资料移交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2、收费金额:0.54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捷高 (略) 或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2、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成交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自行签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捷高 (略)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幸

电 话:0717-*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